##EasyReadMore##

12.14.2010

我要讀哲學研究所嗎

Joe找到美國 Colorado 大學哲學系教授 Michael Huemer 寫的「Should I go to graduate school in philosophy?」,雖然我還沒看完全部內容,還是推薦給想念哲學研究所的人參考。

12.04.2010

符合邏輯規則但不符合直覺的推論

上邏輯課時Kiki提到的幾個推論。

Gillies在2004發表的文章*1裡提到:
豪宅裡發生了謀殺案,在豪宅裡的雇員有在屋外工作的司機和園丁,以及在屋內工作的管家。這三個人都是嫌疑犯。已知管家有不在場證明。菜鳥助理判斷,「如果是在屋外工作的人殺了人,那麼兇手就是司機。」老練的偵探糾正他:「你說的條件句不成立。」
  1. 要嘛兇手是司機,要嘛兇手是園丁。(根據司機、園丁和管家都是嫌疑犯,而管家有不在場證明)
  2. 並非,如果是在屋外工作的人殺了人,那麼兇手就是司機。(根據老練偵探對新手的糾正)
  3. 在屋外工作的人殺了人,而且兇手不是司機。(根據2和語句邏輯的推論規則)
  4. 兇手是園丁。(根據3、在屋外工作的人只有司機和園丁)
可是,偵探想說的只是根據現有的線索兇手也可能是園丁,而非兇手一定是園丁。
Free choice permission:
剛剛才發現國小老師已經寫了,在這邊
礦工案例:
十個礦工因為礦道崩塌被困在裡面。這十個礦工要嘛全部都在A坑道要嘛全部都在B坑道,但外面的人不知道他們到底在哪個坑道。已知明天會下大雨,而且沙包的數量只夠封住一個坑道,如果用沙包封住其中一個坑道,沒封的坑道裡如果有人的話那些人都會被淹死;如果都不封的話那十個人裡最矮的會被淹死。這時候我們通常會選擇不封坑道,可是:
  1. 不封A坑道而且不封B坑道。(根據我們的選擇)
  2. 如果礦工全部都在B坑道,那麼封A坑道。(根據案例中的設定和前件成立時我們的選擇)
  3. 如果礦工全部都在A坑道,那麼封B坑道。(根據案例中的設定和前件成立時我們的選擇)
  4. 礦工全部都在B坑道,或者礦工全部都在A坑道。(根據案例中的設定)
  5. 封A坑道或封B坑道。(根據2、3、4和語句邏輯推論規則)
  6. 並非,不封A坑道而且不封B坑道。(根據5和和語句邏輯推論規則)
1和6矛盾。
Joe之前跟我說的:
從(P∧Q)→R,我們可以用語句邏輯推論規則得到(P→R)∨(Q→R)。

然而,想像有個同時按兩個開關才會亮的奇怪電燈。「如果我按A開關而且我按B開關,那麼電燈會亮」不代表「如果我按A開關那麼電燈會亮,或者,如果我按B開關那麼電燈會亮」。
Note:
  1. Anthony S. Gillies (2004). Epistemic Conditionals and Conditional Epistemics。感謝國小老師,我找到這篇文章啦。


相關文章:古典邏輯的實質條件句紛爭 - 哲學與思方

12.03.2010

袖毯和棉被

我:「為什麼要買袖毯啊,衣服穿厚一點就好了啊?」
阿尿:「那你睡覺幹嘛蓋棉被,衣服穿厚一點就好了啊。」

11.05.2010

下一波資訊革命:量子電腦

我覺得這本書挺有趣的。第一章作者用自己的經歷幫讀者熱身,說明電腦零件的材質是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零件怎麼組合。第二章則是說明東西要怎麼組合以發揮電腦的功能。第三章簡介量子力學。第四章提到涂林機怎麼做運算,以及當解決一個問題需要進行非常多、多到用超級電腦算了很久很久也算不完的運算時,量子電腦怎麼幫上忙。後面幾章我懶得簡介就算了。

第一、二和四章和心靈哲學有點相關,當老師提到多重實現性和涂林機的時候,因為我已經讀過那幾章所以非常能理解老師在說什麼。

這本書還提到關於密碼學的事,真是太有趣了。所以我後來又去借《碼書:編碼與解碼的戰爭》,雖然不曉得什麼時候能看完。

不過這本書裡第七章提到的某件事讓我很困惑:
量子計算不像傳統的計算,量子計算必須能夠完全地可逆。為了瞭解什麼叫做可逆性,我們可以想想一個簡單的口袋型計算機裡頭的運作情形,當按下2+2,結果出現4,但沿著這個計算方向,前往答案的路徑將被摧毀,如果你遇到一台計算機顯示出4,你無法知道原先的輸入是2+2,或1+3,還是(237×558)/2-66119。…(略)…這種計算是不可逆的,你無法再次回頭。

相同的電子健忘症也會發生在每個單一邏輯閘的層面上,一個否邏輯閘具有明確的可逆性,假設結果是1,你可以確知它的輸入一定是0。或邏輯閘和與邏輯閘只會在單一面向上運作,假如輸入是10或01或11,則結果是1。只知道它的輸出值,是不可能知道原先的輸入值,過往的歷史已經被抹去了。

…(略)…總的來說,在量子系統內,訊息通常是守恆的,歷史從未被抹去的。如果邏輯閘是由單一原子或次原子粒子所組成,它們應該存在於一台量子電腦內,而它們所處理的計算過程必須是可逆的。你可以盡其所能的操縱這些粒子來解決問題,一旦你有了答案,理論要求一定存在著一種方式可以回到原先所提的問題。它必須有機會從輸入回到輸出,然後再次回到輸入。
這章稍後介紹了一個解決方法:可控制否邏輯閘。輸入和輸出都有兩個位元,第一個位元用來控制否邏輯閘會不會運作(0是關閉,1是開啟),第二個位元才是否邏輯閘要處理的位元(輸入1則輸出0,輸入0則輸出1)。只要把可控制否邏輯閘的輸出值丟回邏輯閘裡就可以得到輸入值;此外,其他的邏輯閘都可以用可控制否邏輯閘做出來,所以問題解決了。

我有兩個疑問:
  1. 否邏輯閘本來就是可逆的啊,幹嘛還要多加一個控制邏輯閘會不會運作的位元?
  2. 書上也沒講其他的邏輯閘要怎麼用可控制否邏輯閘做出來;只靠否邏輯閘到底要怎麼弄出或邏輯閘、與邏輯閘啊?
關於第一個疑問,嚴可宣說電腦的電路板(我不太記得他說的是什麼,就先當做是電路板好了)上本來就有控制邏輯閘會不會運作的設計,所以沒什麼好奇怪的。

10.18.2010

我念哲學文章的心得

「老師,我的實驗的結果跟理論不一樣耶。」
「這有兩種可能,要嘛你做錯了,要嘛你會得諾貝爾獎,你覺得是哪一個?」
「……大概是我做錯了。」

「老師,我覺得這個哲學家的理論怪怪的耶。」
「要嘛你誤讀了,要嘛你可以丟論文上一流期刊,你覺得是哪個?」
「靠,當然是投文章給期刊啊!」
有時候會有這種莫名的自信,不過總是後來發現是自己沒搞清楚作者在說什麼而搞的烏龍。

哲學文章念到現在,我覺得讀英文哲學文章會遇到的困難至少有這幾個:
  1. 單字不認得。
  2. 就算一句話裡的單字都認得,還是看不懂那句話。
  3. 就算每一句都看得懂,還是搞不清楚作者寫這些句子的目的。
  4. 就算知道作者寫這些句子的目的,還是搞不清楚這些句子如何達到那個目的。例如,我知道這個例子是用來反駁這個理論,可是為什麼對這個理論而言它會是個反例啊。
  5. 進階:前四點都沒問題的話,可以考慮挑戰「想想看作者顧慮到什麼事,所以他要這樣寫而不是那樣寫」。
我覺得相應的解決方法大概是這樣:
  1. 去查單字吧。不過有些單字只有哲學家在用,或哲學家的用法和一般人不一樣,這時候可以考慮上史丹佛哲學百科查查看;有些單字是作者自創的新用法,這時就看作者有沒有定義,然後多看看作者怎麼用這個字。雞蛋糕大叔寫了一篇遇見一個哲學詞之後我該怎麼辦?可以參考。

    有些字是和介系詞組成一個片語,如果我不太清楚到底是哪幾個字組成的片語,我會試著把可能的組合都丟到google字典查查看。例如文章出現「... in spite of...」,我會試著查「in spite」、「spite of」和「in spite of」,看看哪個比較通順。
    .
  2. 我想這是沒有把句子的結構搞清楚,或是還沒習慣作者怎麼用字遣詞(例如「Harry rounded, said"blah blah blah."」裡面的「rounded」是指睜大眼睛)。前者的話,抓語句結構從動詞開始抓大概比較快,然後(如果有的話)看看主詞和受詞是什麼、哪些是用來補充說明的that子句或關係代名詞;後者的話多看幾次說不定就會頓悟了,或者去問別人也可以。
    .
  3. 通常哲學文章的結構是這樣:先說明這篇文章要解決什麼問題,接著說明某個理論的內容是什麼,然後講解這個理論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最後則是回應這個理論可能遭到的反對意見。其中穿插對某個概念的定義、消除歧義的說明、幫助理解的舉例、指出其他也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理論的缺點等等。這時候雞蛋糕大叔提供的解決方法還滿不錯的:找關鍵的結構字。例如看到「counterexample」大概就能知道接下來的句子是用來描述對某個理論的反對意見。
    .
  4. 關於這個我也只能等待神人來救我了,RAmen
關於定義,作者講了定義後,通常我沒辦法馬上知道這個定義蘊含了什麼結果、這個定義可以幹嘛,這時候我通常只能指望作者多舉一點例子給讀者看。

另外,就像頌說的,不要期待念一次就可以讀懂文章。

一步一步讀懂作者要幹嘛真的滿辛苦的,有時候我連最基本的搞清楚某個概念都做不到,不過如果哪天能讀完的話大概會很有成就感吧。每次上侯維之的課總會有種「靠,他一定是把整本書都搞清楚以後才來上課的真是太神了!」(我的意思不是其他老師沒搞清楚就來上課,而是侯維之真的是一頁一頁一段一段的講解,其他老師通常是挑重點講)。

(跪求)有誰可以提供第四關的攻略嗎?

10.09.2010

Sinnott Armstrong 1987 Moral Realisms and Moral Dilemmas

(本文待修改)

在這篇文章裡,Armstrong要用道德兩難的情境來論證極端的道德實在論(extreme moral realism theory)不會成立。底下的notes是我的意見或補充。

Armstrong對這篇文章會用到的概念的定義:
  • 道德實在論(moral realism theory):道德判斷為不為真,和某種心靈狀態沒有關係。
  • 例如,有些道德實在論者可能會主張,道德判斷的真假值和個人喜好無關(不會因為我討厭吃芋頭而改變「種芋頭是道德上錯的的行為」這個判斷的真假值);有些可能會主張,道德判斷為不為真和現實世界的人們的想法無關,而是跟理想世界中人們的看法有關;有些可能會主張,只和行為者(agent)在想什麼有關,和行為者以外的人(judger)在想什麼無關。
  • 極端的道德實在論:主張有為真的道德判斷;而且只有真假值和任何心靈狀態都沒有關係的道德判斷才為真。
  • 這個理論會允許這個情況發生:儘管所有人都認為吃狗肉是道德上錯的,「吃狗肉不是道德上錯的」仍然是正確的道德判斷。也就是說,人們認為某件事是道德上怎樣怎樣,和事實上某件事是道德上怎樣怎樣一點關係也沒有。
  • 道德兩難(moral dilemma):當簍雷處在,有某個道德要求要簍雷應該做A和B,而且簍雷沒辦法兩個都做,而且A和B兩個的重要性(或急迫性、正當性)是一樣的。
  • 因為某個道德理由(moral reason)而去做A的意思是,考慮到做A後會出現的道德結果(例如能不能減少痛苦),或是考慮到A這個行為本身具有的道德性質(例如信守承諾是道德上對的)而去做A。 在下列條件下,道德理由將會是道德要求:如果S在沒有其他好的道德理由的情況下不做A,那麼S做了一件道德上錯的事。
Armstrong的論證:
想像這個情境(我不擅長想有趣的例子,看官們請忍受一下Armstrong舉的無聊範例):
Jim之前答應他的同事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完成他的專案計畫,但基於天曉得是什麼的原因,在Jim沒有做錯任何事的情況下(例如偷懶),Jim的進度不如預期,而且明天就是最後期限了。然而今天是Jim他女兒的生日,按照慣例他們一家人會一起慶祝;雖然Jim之前沒承諾會參加,但大家都預期他會到場,而且如果Jim沒去的話她女兒會很失望。

如果Jim打算如期完成專案計畫,她女兒就得忍受沒有爸爸的生日派對;如果Jim打算赴生日派對,他就沒辦法完成答應同事的任務。而且專案計畫和避免女兒幼小的心靈受傷的重要程度是一樣的。因此現在Jim處於道德兩難的情境。

Jack處於和Jim在道德面向上幾乎一樣的兩難情境中,然而Jim比較想要經營家庭生活,Jack比較想要經營事業生活,而且他們的偏好不是基於對家庭或事業有錯誤的認知或誇大的想像。
極端道德實在論可以容許出現這種道德兩難,因為在上述的情況下「Jim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和「Jim不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而去陪女兒)」這兩個判斷的真假值和任何人的心靈狀態都無關*1,完全符合極端道德實在論者對道德判斷的定義。

Armstrong的論證是這樣的,
  1. Jack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根據對上述案例的判斷)
  2. Jim應該不遵守對同事的承諾。(根據對上述案例的判斷)
  3. 如果Jim應該不遵守對同事的承諾,那麼,並非Jim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為推論出4而做的預設)
  4. 並非Jim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根據2、3)
  5. 行為者應不應該遵守承諾端賴他個人比較想要經營怎樣的生活的考量。(根據1、4)
  6. 如果極端的道德實在論為真,那麼對於行為者應該做什麼事的道德判斷不會受行為者個人比較想要經營怎樣的生活的影響。(根據極端的道德實在論的定義)
  7. 極端的道德實在論是錯的。(根據5、6)
Armstrong對道德兩難論證的分析:
這個論證最重要的部分是1、2和3,除了6以外4到7都是從它們推論出來的,因此想要挽救極端道德實在論的人大概只要從那三個前提下手,也就是解釋「S應該做X」是什麼意思,就好了。可能的解釋方式至少有以下三種:
a. S應該做X,若且唯若,支持S做X的道德理由沒有被其他道德理由凌駕。另一個比較強的解釋是,

b. S應該做X,若且唯若,支持S做X的道德理由凌駕於其他道德理由。

c. S應該做X,若且唯若,支持S做X的道德理由沒有被其他道德理由凌駕,而且考慮到S(在沒有錯誤認知、不理性或偏見的情況下)打算怎麼經營他的人生,支持S做X的道德理由將會凌駕於其他道德理由。
在a的解釋下,遵守對同事的承諾和不遵守承諾端在道德上都一樣重要,沒有哪一個凌駕於另一個,因此對雙J而言這兩件事都是應該要做的,所以前提3是錯的。

在b的解釋下,遵守承諾和不遵守承諾端在道德上都一樣重要,沒有哪一個凌駕於另一個,因此對雙J而言這兩件事都不應該做。所以前提1和2是假的;前提3則為真,因為,如果Jim有凌駕於其他道德理由的道德理由要不遵守承諾端,那麼Jim當然就不應該把時間用在趕工那分專案計畫*2。

在c的解釋下,前提1、2和3都為真,因此這個論證成立。雖然這個解釋和平常我們對「S應該做X」的解釋可能不太一樣,但在這個論證裡它已經夠用了。
但是,試圖用重新解釋前提的方式來反駁論證的人,忽略了這個論證最重要的主張:道德判斷的真假值的確會受某些心靈狀態影響,而不是像極端道德實在論者宣稱的那樣。畢竟在道德兩難的情況中,雖然雙J遵守承諾也不是,不遵守承諾也不是,左右為難,但還是得選一個做,但是要怎麼選呢?既然在非心靈狀態的面向上雙J的情況幾乎一樣(所以不能用來判斷應該怎麼做),那麼就用某種心靈狀態判斷吧:Jim比較想要經營家庭生活,Jack比較想要經營事業生活,由此判斷要Jim陪女兒、Jack趕計畫。由此可見心靈狀態的確會影響道德判斷的真假值,因此極端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大概不會對。

極端道德實在論者可能的反駁,及Armstrong對此的回應:
反駁a:解釋c和平常我們對「S應該做X」的解釋不一樣啦!看看解釋a和b多麼符合我們使用「S應該做X」的直覺啊。

回應:這個反駁要嘛沒搞清楚反極端道德實在論者想用這個論證幹嘛,要嘛低估了我們使用語言的彈性。這個論證不是要證明所有的道德判斷都要考慮某種心靈狀態,所以就算解釋a或b完全捕捉了我們使用「應該」的直覺也沒有比較贏。此外,解釋c的確捕捉了部分,而不是全部,我們使用「應該」的直覺。

繼續反駁:解釋c說的「應該」是speech acts語用,沒有真假值可言。也就是,那根本算不上是道德判斷,那只代表了S做了要去做X的承諾。

再次回應:好啦,就算那只是個承諾而不是道德判斷,我們還是會覺得對於雙J在這個情境下應該做什麼事的道德判斷,得參考他們對自己人生的規畫。也就是說,解釋c的應該是不是speech act、是不是語用,和雙J應該做什麼行為沒有關係。*3

*  *  *
反駁b:解釋c說的「應該」不是道德判斷,因為它不符合極端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因此前提6是錯的*4,這個論證不成立。

回應:解釋c說的「應該」是道德判斷。而且這個論證要討論的是,有些道德判斷是不是要考慮行為者對人生的規畫;然而極端道德實在論者直接把道德判斷定義為不考慮任何心靈狀態而做出的判斷,這是個循環定義,因此反駁b失敗。

*  *  *
反駁c:指出這個情境不是道德兩難。
回應:修改情境,使雙J處於道德兩難。

*  *  *
反駁d:我同意做道德判斷時可以考慮行為者之前的行為(但仍然不考慮行為者的心靈狀態,所以沒有違反極端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例如Jim之前都比較照顧家庭,那麼以此為由判斷Jim應該陪女兒也會是個道德判斷。

回應:行為者之前之所以會做那些行為,是因為他們心裡的人生規畫或別的東西造成的,因此表面上考慮行為者之前的行為似乎和極端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沒有衝突,但事實上有。

Armstrong總結道,目前似乎沒有好的理由能反駁道德兩難論證,所以我們似乎可以承認有些道德判斷的確會考慮到某些心靈狀態,因此極端的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是錯的。
最後,Armstrong對道德兩難論證的澄清:
  • 這個論證只反對極端的道德實在論,不是極端道德實在論者的人不必緊張。
  • 這個論證只主張有些道德判斷會考慮某些心靈狀態,而不是全部的道德判斷都會考慮某些心靈狀態。
  • 這個論證反對所有道德判斷都不考慮任何心靈狀態;但不反對有些道德判斷的確不考慮任何心靈狀態。
  • 這個論證不反對如右的道德實在論:做道德判斷時不考慮真實世界裡的人的心靈狀態,而是考慮理想世界中的人的心靈狀態。
  • 這個論證不反對如右的實在論:做道德判斷時不考慮行為者以外的人的心靈狀態,只考慮行為者的心靈狀態。
  • 這個論證只在有道德兩難的情境下才健全。


Note:
  1. 做道德判斷時考慮盡量減少某個人的痛苦,可不可以算是考慮某種心靈狀態?或者我們可以同情地把雙J之所以應該參加生日派對的原因理解為遵守家人間不明文的約定。
  2. 我覺得3在解釋b底下為真是因為它的前件為假。這樣講不是比較簡單易懂嗎?
  3. 我不確定自己對繼續反駁和再次回應的部分完全理解了,以下是原文:Moral realists might try to explain such uses in terms of speech acts and pragmatic effects rather than truth conditions. No pragmatic explanation, however, seems to be adequate, because it seems true that Jack ought to keep his promise but not that Jim ought to keep his promise, regardless of which speech act is done or which pragmatic effect is intended. This suggests that the  agents' ways of life determine the truth values of the judgments rather than only their speech acts and pragmatic effects. Thus, the first response fails.
  4. 把前提5誤植為前提6嗎?畢竟前提6是從極端的道德實在論的定義推論出來的耶。

參考資料:
Sinnott Armstrong 1987 Moral Realisms and Moral Dilemmas

9.16.2010

大三拉警報的腦內小劇場

小隨:「你們交往了噢?」
阿便:「沒有,」(撇一眼簍雷)「目前沒有。」
簍雷:「我有機會了?」
阿便:「那樣講只是為了避免出現反例。」(拍肩)

簍雷:「我喜歡你,你可以跟我交往嗎?」(緊張)
阿便:「噢噢,這是實際上可能的。」
簍雷:「所以你答應了嗎!?」(驚喜)
阿便:「不跟你交往也是實際上可能的,科科。」

阿便:「你真的喜歡我嗎?」
簍雷:「從我每天找你聊天、有時幫你買便當、偶爾約去散步,你感覺不到我喜歡你嗎?」
阿便:「那是無效推論啊!」

小隨:「簍雷最近都不找你玩了欸,也不接你電話,還跑去陪學妹逛街。」
阿便:「嗯哼。」
小隨:「我理解你的感受。」(拍)
阿便:(扭頭)「屁啦,你怎麼可能知道我現在的感覺。」
小隨:「……靠,我想我知道簍雷為什麼不再追你了。」

9.06.2010

The Meme Machine


我覺得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書,你可以在這裡看到其中一些內容。

演化需要三個條件,可以被複製的東西(replication)、複製錯誤造成的變異、天擇。我們熟悉的可以被複製的東西是基因,然而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裡最後一章提出了另一個可以被複製的東西,瀰因(meme)。

有些生物,例如人類,有模仿的能力,在他們模仿的時候被複製的東西就是瀰因。例如我正在聽遊戲王的原聲帶,而且記下了其中某首曲子的某段旋律,這段旋律就是瀰因;我從別人那裏學到折紙鶴的方法,折紙鶴的方法也是瀰因。

模仿的方式至少有兩種,一種是模仿製作方法,一種是模仿成品。照著食譜煮玉米濃湯是前者,憑著玉米濃湯的味道來煮一份同樣的湯是後者。不過模仿成品的方式似乎比較困難,比較容易模仿錯。

瀰因和基因一樣,複製次數高的、比較不會複製錯的、被複製以後可以留比較久的瀰因比較容易被天擇青睞。有些生物學家在只考慮基因的情況下想破腦袋也沒辦法說明的問題,瀰因可以提供幫助:

人類的腦為什麼這麼大?
人在靜止的時候,大有兩成的能量用在供給只佔身體重量百分之二的腦子上。其他腦子沒人類大的生物都活得好好的,表示有小腦袋就足夠在世界上生存了,那為什麼演化會讓人類發展出大腦袋這麼耗能量的東西勒?除此之外大頭也容易造成難產。
作者說,模仿其他人類有演化上的優勢,例如如果簍雷有能力模仿別人,那麼把很會磨石器的人的技巧學起來,簍雷就可以省下慢慢探索石頭怎麼磨比較好的時間和力氣,然後去尋找食物或交配對象。而模仿需要比較大的腦袋才能辦到(?),因此有助於發展出大腦袋的基因在演化上比較吃香,連帶地,有助於發展出找會模仿的人當交配對象的基因也會比較吃香,久而久之人類的腦袋就變大了。
一旦生物發展出了模仿的能力,瀰因對該生物的生存就會變得很重要,在瀰因的壓力下該生物的腦袋就會越來越大。
為什麼人類會有利他行為?
這裡說的利他行為不是指親戚間無償的幫助或和陌生人合作以獲得好處之類的行為,而是指完全得不到任何生殖利益的利他行為。例如小隨出國到嘎嘎烏拉拉,並且在當地餐廳用過午飯後在桌子上留下小費;小隨知道她大概再也不會到嘎嘎烏拉拉國,大概再也不會遇到那個服務生,但小隨還是留下了小費。
從基因的角度很難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無償的利他行為,畢竟,如果有某個族群是利他的,只要有個自私的個體混進去,自私的個體不必付出就能得到好處,那麼自私個體的基因就會在族群裡散布開來。
作者認為人類之所以會有利他行為是因為利他行為有助於散播瀰因。我們傾向親近對我們好的人、聽他們說話。此外我們有時也會以附和別人的意見當作回報,例如,受邀共進晚餐的客人如果忘記帶伴手禮,客人就會比較傾向同意主人說的話(我媽聽了後說:吃人的嘴軟嘛!)。利他的人說話時,除了表達他喜歡或討厭的書、覺得好吃或不好吃的食物、某某政客如何如何,也會宣揚自己幫助別人的理念;所以利他的人在散播自己的瀰因的同時,利他的想法也跟著散播出去了。
不過有時候可能會有奇怪的東西混進去,例如表面上利他,私底下淨搞些小動作的人,如果能不被抓到的話,他散布瀰因的能力大概不會差到哪裡去。
這本書的最後一章,作者說人類通常會覺得有個發號施令、接受感官經驗的自我(self)存在:我選擇今天走左邊或右邊的路回家、我覺得很無聊、我跟電腦下圍棋結果被痛宰。但這其實是幻覺。人類之所以有自我的幻覺是因為,「事情是這樣這樣」、「我認為事情是這樣這樣」這兩個瀰因之中,後者比較容易被腦袋接受,腦袋也比較願意散布後者。

最後一章裡作者提供兩種選擇,一是理論上接受這具身體沒有自我,但日常生活中還是認為自我存在,二是理論和日常生活中都認為沒有自我。作者選擇第二種方式來過生活,而且提供他如何實行的方法讓讀者參考。嘛,沒有自我的生活,聽起來還挺有趣的,或許下次可以試試看。

書裡作者最常講的大概就是這句話了:想像某個世界裡面有很多腦袋,然後想想看哪些瀰因會在激烈的競爭中找到定居的大腦並且散布開來。

這本書讀起來滿像哲學書的寫作方式。作者會先提出某個問題,說明這為什麼是個問題,接著提供其他人為了解決問題而提出的理論,並指出那些理論的缺點,最後告訴讀者瀰因的說明方式,而且提供預測結果方便大家檢驗;其中不時會穿插幫助讀者理解的例子、「我說的X是指這樣這樣而不是那樣那樣」的澄清。

相關文章:
瀰、Meme、Memetics - 哲學哲學雞蛋糕「我相信」的力量 - 哲學哲學雞蛋糕

7.16.2010

哲學好好玩

這次仰山的主題是哲學好好玩。(分析)哲學讓我覺得好玩的地方目前有這些:

告訴我世界實際上的樣子可能跟我看到的不一樣:
例如我可以懷疑自己是個桶中腦,我面前的筆電、正在聽的狼與辛香料OST、剛剛喝的青草茶其實都不存在,僅僅是電流訊號而已。

或者就算我相信自己不是桶中腦,我還是可以懷疑別人沒有心靈;就算我相信別人有心靈,我還是可以懷疑他們的心靈和我的是不一樣的。

我也可以問東西實際上有顏色嗎。當然視力正常的人可以看到東西的顏色,但感覺到東西有沒有顏色和東西事實上有沒有顏色是兩回事。我猜更清楚的問法是,閉上眼睛以後,東西還有顏色嗎?回答是的人的立場可能認為東西本身就擁有顏色性質,回答否的人可能認為顏色的性質要依賴心靈才能存在。

我覺得這些世界實際上的樣子可能跟我看到的不一樣的想法很有趣,雖然可能有人會覺得問這些問題的人腦袋有洞。
聰明的反例或回答:
哲學家試圖定義某個概念或找出某個規則時,通常會有別的哲學家試圖找反例。有些反例真是舉得非常棒,讓我不禁讚嘆「原來反例可以這樣舉耶」,偶爾則是「幹!我怎麼沒想到」。

例如Kevin上課時講到這個規則:
當我們判斷S道德上應該做P時,P必須是S能力所及的事。
這個規則還滿直覺的,畢竟要別人完成他能力所不及的事根本就是在找碴;但醜男想到了反例:S欠別人錢,雖然S沒有能力還那筆錢,我們還是認為S應該還那筆錢。

Gettier對知識的傳統分析提出的反例也很精彩。
有趣的問題:
有些關於語言或概念的問題我覺得滿有趣的,而且真的有哲學家在研究它們!例如為什麼造句時不能寫「我用字典查『不愧屋漏』的意思」剛出廠的船和五年後零件全換掉的船是同一艘船嗎等等。
夠聰明的話也可以把哲學理論應用在生活上婊別人(用哲學婊人欸多帥啊,不過被婊的人可能會聽不懂),Yoshi提供了一些很棒的例子:
(男女朋友吵架)
簍雷:「你根本不難過!」
小隨:「難不難過我說了算,你算哪根蔥!」
簍雷:「從表情和動作來看你根本不難過!」
小隨:「你行為主義者噢!」

(PTT西哲板Yoshi回覆別人的話)
建議你可以參考羅素的確定描述詞理論,或許可以紓解一些你那個明知自己渺小不特別,但又很希望自己獨一無二的焦慮。
此外哲學念久了,現在我表達自己意見的時候會多想一下,這樣表達別人容不容易理解、會不會有反例之類的問題。雖然這樣會花比較多時間,但挑自己的毛病也滿有趣的。

6.27.2010

中正哲學二下心得

(通識中心)基礎數學,賴振燿
都在教高中數學,像是算複利、線性方程式、矩陣、排列組合和機率,不過講得滿仔細挺清楚的。高中數學有學好而且沒有要湊學分就別來浪費時間吧。

課本是滄海出版的Michael Sullivan的管理數學。老師做了一個網頁,如果不違反著作權,他會盡量把每週的課程內容上傳到網路上,課堂練習、小考的題目和答案也是。只有期末考。

(哲學系)宗教哲學,鄭凱元
我想老師至少可以分成兩種,幫學生唸書的老師和讓學生自己唸書的老師。侯維之大概是前者,他會把課本的內容非常詳細地告訴學生,也會鼓勵我們去想為什麼作者要這樣寫而不是那樣寫;鄭凱元大概是後者,他上課時像在跟同學閒聊、簡介課本的內容,詳細的部份就留給學生自己讀。

鄭凱元似乎非常鼓勵學生接觸自己主修領域外的東西,他聽到自己不熟悉的、新的東西時似乎很開心的樣子,也因此他佈置報告的時候總是留給我們很大的空間,讓我們可以找自己有興趣的東西做深入報告,而不是只停在隨便咕狗到的網路資料。這堂宗教哲學有兩個報告,我都寫得很開心,另外老師對我的第一個報告似乎很滿意的樣子。

(哲學系)演化與倫理,張忠宏
張忠宏也是幫學生唸書的老師,至少在這節課是。課本是Richard Joyce的The Evolution of Morality,不過因為我回去後都沒複習有時候上課還恍神所以腦袋裡只剩下斷簡殘篇,有點搞不清楚作者到底要論證什麼東西了。

不過最後一節課講到的投射論(Projectivism)真是嚇死我的毛。投射論最初是Hume提出來的,Joyce把它拿來說明人類為什麼有道德觀:有時候我們會把強烈的情感投射到外在世界,以為外在世界真的有某種性質或東西存在。就像我們感到害怕時,把害怕的情緒投射到外在世界,然後以為世界上有鬼存在那樣,我們對於殺害無辜的人的行為感到非常不滿,我們把不滿的情緒投射到外在世界,以為殺害無辜的人的行為有是道德上錯的的性質。

有哪個正常人會想出這種理論啊,哲學家的腦袋真是太神奇了。

(通識中心)在春天遇見科學,潘瑋
依然很精彩的課。潘瑋放了幾個有趣的影片,講眼睛和耳朵的構造、門板實驗(連結點進去後「躲不掉的短暫失明」那部份)、人裝上會讓影像上下左右顛倒的裝置後怎麼適應等等。不過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指定讀物討論課,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看一本小說還可以想這麼多事情,例如劇情這樣安排會不會有矛盾、某個角色的某種能力如何在物理上可能、時間旅行有沒有蘊含決定論之類的。

潘瑋還出了我寫過最有趣的期中考

(哲學系)心靈哲學,Kevin
課本是Jaegwon Kim的Philosophy of Mind,是本很好的入門書,Kevin也講解得很詳細,是堂很有收穫的課。不過期中考後我開始常常在課堂上打瞌睡,但Kevin遇見我時還是非常和善地打招呼,Kevin我對不起你啊…

(哲學系)應用倫理學,吳秀瑾
分組報告;由老師或同學選定主題,老師會找在該議題上支持正方、支持反方的文章讓小組上台報告文章的論證內容和結構,以及同學對這篇文章的批評或建議。這學期我最不爽的課,我還在想為什麼我會討厭這堂課,目前想到的是這些:
  • 要說服對方的最好方法大概是用對方接受的前提推論出對方不樂見的結論,可是老師找的文章正反兩方都接受不一樣的前提,可是老師還要報告正方和反方的同學用作者的立場互相交流一下。
  • 期中考我只有69分。

(哲學系)科學哲學,陳瑞麟
修了這堂課讓我對科學家研究科學的方式大大改觀,加上老師會舉科學史的實例講解,真是太有趣了!我才不要講我上課學了什麼,想知道的自己買書回去看哇哈哈。

用的課本是老師寫的科學哲學:理論與歷史這裡有導論前兩節的試讀。不過我到了快期中考的時候才開始進入狀況,大致能看懂導論前兩節在寫什麼。我猜這是因為那兩節大部分只講大綱沒有舉例,讀完第三節和後面兩三章有點背景概念後再看導論大概會好一點。

(哲學系)洛克,侯維之
侯維之和助教老胡還是既認真又可愛。課程本來要講洛克怎麼婊笛卡兒,可是修這堂課的人很多沒修過笛卡兒,所以期中考前都在講笛卡兒,我沒修過笛卡兒正好撿到。

(哲學系)基礎邏輯,蔡行健
期中考後開始講我轉學考沒準備過的部份,和語意、模型有關,滿好玩的。而且蔡行健講話好有趣噢,例如,「簍雷沒有妹妹,不過我們可以想像一個可能世界,在那裡簍雷有一個妹妹;我們還是不要拿簍雷的妹妹舉例好了,他可能會介意我們討論他妹妹,雖然事實上他沒有妹妹」。

旁聽
這學期我旁聽了地環系的課,李元希的構造地質學和范誠偉的環境化學,兩個老師都很認真,課程內容似乎很充實的樣子。寫科學哲學期中報告時我還把環境化學裡說明臭氧層怎麼形成的部份寫進去。

不過高中讀社會組的我化學實在太差,雖然還是有我聽得懂的部份,但常常打瞌睡也不是辦法,期中考後沒多久環境化學就沒去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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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哲學二下心得

中正哲學二上心得

6.14.2010

仰山學堂之哲學好好玩

今年七月的第二個週末,仰山學堂的主辦人白鹿找了三個優秀的講師來分享他們覺得哲學有趣的地方,也安排了強迫大家問問題、被抽到的幸運鬼回答問題的活動,禮拜六晚上白鹿找了中正哲學系所的學生們,其中一個苦主就是我,跟大家聊天。歡迎大家來找我玩,雖然我也不確定自己到底能表現得多好囧。

這次仰山學堂的詳細課程和報名方式或想問問題請往哲學哲學雞蛋糕走。

6.12.2010

超驗的和先驗的

侯維之上課的時候提到「超驗的(transcendent)」和「先驗的(transcendental)」這兩個字雖然長得很像但意思可差多了。

這是康德做出的區分。「超驗的」指,把原本用在能從感官經驗觀察到的東西上的準則(principle)用在沒辦法從感官經驗觀察到的東西上,這麼做的結果當然是錯的;沒辦法用感官經驗觀察到的東西包括實體(substance)的概念*1、上帝(呃,或者是上帝的概念?)。「先驗的」,意思是不必用到感官經驗就能知道某個命題為不為真;例如,不用檢查我的隨身碟,我也知道「我的隨身碟裡要嘛有新世紀福音戰士要嘛沒有」為真。

我不是很清楚,把原本用在能從感官經驗觀察到的東西上的準則用在沒辦法從感官經驗觀察到的東西上到底是怎麼回事,而且到底是觀察到什麼東西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清楚「transcendental」和「a priori」能不能通用。不過已經三個禮拜沒更新了所以還是厚著臉皮寫上來,嘛哈。


*1:實體的概念是指,能獨立於其它東西而存在的東西。例如桌上的芒果就是一個實體,我們可以合理地想像這個情境:在某個可能世界裡只有那顆芒果,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在不考慮柏拉圖的理形世界和類似的理論下,「是方的」這個性質不是實體,我們總是在某個東西上觀察到這個性質,像是方的眼鏡、方的西瓜,我們沒辦法想像只有「是方的」這個性質存在,除此之外什麼東西都沒有的世界。

但是我們沒辦法光靠觀察芒果或西瓜就說觀察到了實體的概念,概念本身和概念的指涉物是不一樣的

照我對侯維之對康德對「transcendent」的說法似乎蘊含,幾乎所有的概念都沒辦法用感官經驗觀察到(不過我猜很多概念是從感官經驗學到的)。

5.19.2010

有趣的悖論們

Google「Berry paradox」的時候搜尋到了林守德先生參加2004年國科會科普講的佳作作品,向理性與直覺挑戰的頑皮精靈—綜觀詭譎的悖論,裡面提到了八個悖論,滿有趣的。

裡面也提到了烏鴉悖論,我對烏鴉悖論的意見在這裡

5.17.2010

不可化約的複雜性及其批評

智慧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的支持者提出不可化約的複雜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支持自己的主張:有些生物系統或生物構造是由有智慧的東西設計、創造出來,而不是慢慢地從原始的肉湯配閃電演化出來的。

說一個生物系統或生物構造有不可化約的複雜性的意思是,這個系統或構造是由好幾個部份或機制組成的,這些部份和機制彼此互相配合,而且如果把其中一個部份或機制拿掉,這個系統或構造就沒辦法發揮原來的功用了。例如適應性免疫系統(adaptive immune system)、眼睛和細菌鞭毛。

支持者提出捕鼠夾的類比幫助我們瞭解上一段話在說什麼:

捕鼠夾的功能是抓老鼠,它由一塊板子(base)、彈簧、放誘餌的東西(catch)、夾老鼠的東西(hammer)、把夾老鼠的東西暫時卡住的東西(hold-down bar)組成,如果少了其中一個零件這個捕鼠夾就不能抓老鼠了。

演化論似乎沒辦法說明擁有這種複雜性的生物系統或構造是怎麼出現的,因為它們沒辦法一點一點從原有的東西慢慢修改而來。(我猜這句話的意思是:只有在所有龍珠都到手時才能把神龍叫出來,但是沒有人知道蒐集完所有龍珠後會發生什麼事所以懶得找,神龍就沒戲份了;不過智慧設計論可以開金手指直接召喚神龍。)

不可化約的複雜性得到的批評有這些:
  1. 其實是可以化約的:
    用沒有生命的捕鼠夾來類比不太對,用貓比較適合。然而貓就算少了一條腿或斷尾巴或瞎了一隻眼睛也還是可以抓老鼠。

    捕鼠夾就算少了其中一個零件,還是可以抓老鼠。John MacDonald畫了好幾個捕鼠器,從只用到一個零件的到五個零件全用的都有,還有動畫示意圖,好可愛!
  2. 演化論怎麼說明不可化約的複雜性:
    現有的構造可能是從之前負責其他功能的構造稍加改變而成的。例如貓熊的大拇指:「貓熊這根大拇指其實不是一根指頭,而只是一根來自腕部的芝麻小骨,在擴大並與肌肉搭配後,成為方便貓熊吃竹子的拇指。這種從舊有的構造中發展出新功能,正是達爾文演化學說的理論基礎。在達爾文的觀念裡,大自然是手藝高明的拼湊匠,而不是神乎其技的發明家。」

    捕鼠夾少了一個零件後就算不能拿來抓老鼠,還是可以拿來做別的事。例如把夾老鼠的東西暫時卡住的東西和放誘餌的東西可以拿來當彈弓,板子和夾老鼠的東西可以做成鑰匙圈。

    從解剖學上來看,眼睛的確可能是演化出來的。從一開始只能感覺有沒有光,變成能分辨光從哪個角度過來,接著可以調節要讓多少光進來,之後還有聚焦以及巴拉巴拉功能。

    科學家發現細菌鞭毛有十個構造和一種針狀的細菌的基部一樣,細菌用這個針狀的結構把毒素注進真核生物的細胞裡。所以細菌鞭毛不會因為少了零件就變成一無是處的東西。
  3. 智慧設計論沒有可否證性(falsifiability),不是科學。
  4. 假裝演化論真的沒辦法說明不可化約的複雜性,這也不能推論出智慧設計論是對的,除非能先證明只有演化論和智慧設計論能說明生物起源。

參考資料:

中正大學九十九學年度轉學考

這次哲學系有三個名額。報名時間是5/27到6/1,大家加油。

招生簡章已經開始賣了。可以在這裡看到簡章內容,不過似乎還是得買一份簡章才能拿到繳報名費的帳號。

消息來源:
中正大學招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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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念分析哲學嗎 - 哲學哲學雞蛋糕
中正哲學轉學考攻略 - 哲學哲學雞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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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2010

不會痛的傷口

到目前為止我身上縫過三次針。第一次我已經沒印象了,是爸媽跟我講的;第二次我的手被玻璃劃破,那時我一點痛的感覺都沒有,還是我弟一邊喊著有血一邊在我身上找才發現的;第三次我一頭撞上有尖刺的一條鐵絲網跌倒了,爬起來後感覺有熱熱的東西從臉上流下來才知道自己受傷了,被送到診所縫傷口時我還是沒感覺到痛。

我覺得有點奇怪,要不是有我弟和從臉上流下來的熱熱的東西,我要到什麼時候才會發現自己受傷了?等到我發現自己受傷的時候會不會太晚了?這種不會痛的傷口的機制怎麼會在演化裡留下來呢?

在這裡我不打算討論非常嚴重的外傷,這種傷在以前最後大概是死翹翹了,痛不痛都沒差。

我猜,以前人類如果受到比較嚴重的傷時最好趕快回到自己的部落養傷,如果傷口很痛的話,在回部落的路上可能會比較吃力,還會增加被攻擊的危險,在演化上也比較不利。如果是受到敵人或野獸攻擊而痛得沒辦法逃跑的話大概也滿糟的。

不過就算這樣,只要讓受傷的人感覺到有點痛就好了,不需要到完全不痛的地步啊。

我猜,人類大部分都是結伴而行,如果我受傷了同伴會幫我注意到這件事,所以不痛也沒關係。

或者其實根本沒有這種機制,只是我剛好傷得讓神經沒辦法發揮作用而已?

5.09.2010

上帝不存在的全能論證

在裏想箱看到的有趣論證,不過裏想箱目前關站中。
  1. 上帝是全能的(前提)
  2. 上帝能做出超級厲害的事情(根據1)
  3. 最厲害的事情是創造宇宙(前提)
  4. 在不存在的情況下還能創造宇宙,那真的是超級厲害的事情了(前提)
  5. 上帝不存在(根據2、4) 
相關文章:上帝不存在的全能論證的用途 - 哲學哲學雞蛋糕

    5.05.2010

    概念、代表概念的符號、概念的指涉物

    概念、代表概念的符號、概念的指涉物是三個不一樣的東西。

    例如,我心中對太陽的概念是,白天、沒被雲擋住時掛在天上閃光強度如此這般的傢伙。我用「太陽」或「日」這些字,或tai yang、r(這是漢語拼音)這些發音代表符合上述概念的東西。而生活中每天東升西落為地球帶來溫暖的那顆大火球,就是我用「太陽」或「日」這些符號,或tai yang、r這些發音指涉到的東西。

    知道這三個東西的差異後,我們可以釐清一些事情:

    太陽的概念沒有辦法為地球帶來溫暖,太陽這個概念的指涉物才可以。因為概念和我們腦袋裡想的東西有關,而實際上在發光發熱的傢伙可是在離地球很遠的距離外呢。

    代表概念的符號或聲音是可以改變的,例如當初造字時是用「目」而不是「日」來代表太陽的概念,那麼我們現在大概就會用「目」來代表太陽的概念。我們也可以用不同的符號或聲音代表同一個概念,例如剛剛提到的「日」和「太陽」。

    關於代表概念的符號,還有使用該符號和提及該符號的區分。當我使用「太陽」的時候,我要說的是白天、沒被雲擋住時掛在天上閃光強度如此這般的傢伙;當我提及「太陽」的時候,我要說的是「太陽」這兩個符號。(相關文章,使用和提及 - 哲學哲學雞蛋糕)


    參考書目:Roger-Pol Droit,沙發上的哲學對話,麥田。

    4.30.2010

    在春天遇見科學期中考

    潘瑋出的其中兩題真是太有趣了:
    1-1:你覺得學校最漂亮的建築物是哪一棟(要寫出建築物的名字)。
    1-2:把全班上一題的答案做統計,你猜哪個答案出現最多次。

    2-1:有個超能力訓練班要招生,學費多少錢你才願意去?(答案可以是負的)
    2-2:把全班在上一題的答案取平均,你猜平均是多少?(±10%都給對)
    1-1我寫文學院,不過不是因為我覺得文學院很漂亮,而是因為待在文院四樓的時候我會覺得很開心。1-2我寫圖書館,因為老師要我們寫建築物的名字,而我猜大家都知道「圖書館」怎麼寫、通常每個大學都有圖書館、大家都知道「通常每個大學都有圖書館」。

    2-1我寫負兩萬(我真是太仁慈了…)。2-2,我猜平均一定會小於零、不會有人寫正無限大、搞不好會有人寫負無限大,所以我這題寫負無限大。交卷後隔壁桌同學告訴我,無限大不是數字,而是概念,這是讀理科的人的常識。交卷後馬上就知道自己鐵定錯一題的感覺真是奇妙啊。

    考完期中考的第一次上課,老師說,
    1-2的正確答案是行政大樓。可能很多人會嚇一跳,行政大樓明明不是最漂亮的為什麼它會被拱出來啊。這是因為我要求要寫出建築物的名字,所以大家只會從知道名字的建築物裡挑一個寫;就算某棟樓真的很漂亮,可是大家都記不住名字,這棟樓就沒辦法成為最高票了。

    這就是為什麼選舉時候選人會拼命打知名度的關係;而且就算選舉時票票等值,選舉結果還是會跌破大家眼鏡(這個候選人明明不是最好的怎麼會當選啊)。

    2-2,寫無限大的不算啦,那不是數字。這題的訣竅是在2-1把自己的答案寫得很大很大很大很大,大到其他同學的答案、全班的人數都不會影響的地步,然後2-2就寫那個數。

    出這題要告訴我們的是,有時候選美比賽還是要評分什麼的,例如每個評審可以打1-100分,這樣的評分制似乎很公平,但只要某個評審給的分數很極端,就可以影響評分的結果。有人可能會說,那把最大值和最小值都去掉再取平均,但就算是這樣,也只要收買兩個評審就夠了,一個打極端分數當砲灰,一個打比較不極端的分數來影響評分結果。
    我覺得2-2真是很有趣的題目,當大家都知道把2-1寫得很大很大(但是又不能寫無限大),回答2-2對自己才有利時,那我到底要把數字寫得多大才夠勒?

    我想最好的情況是每個人在2-1、2-2都寫零,這樣全班都可以拿到分數。但考慮到當下的情況2-1大家一定不會都寫零的,於是只能瞎猜、瞎擔心:其他人有聰明到想到要把2-1寫得很大很大嗎、我寫的數夠大嗎、如果我寫了負很大很大,但有人白目地寫正很大很大怎麼辦…

    潘瑋出的題目真是好玩極了,就算被扣分我也心甘情願,哈哈哈;他沒有考「你猜大家第二小題會寫什麼」真可惜。

    4.26.2010

    好吃的上帝

    侯維之在講本體論論證的時候,學長提供了一個論證:
    1. 好吃是一個完美的性質。
    2. 上帝擁有所有完美的性質,因此
    3. 上帝是好吃的。
    侯維之說,不對不對,應該是這樣:
    1. 上帝不是好吃的。
    2. 上帝擁有所有完美的性質,因此
    3. 好吃不是一個完美的性質。

    來亂的題外話:又沒有人吃過上帝,為什麼上帝不是好吃的?還是因為我們根本沒辦法吃上帝,所以上帝談不上是好吃的?

    相關文章:
    吃都吃不完的上帝 - 哲學哲學雞蛋糕

    4.18.2010

    中正哲學轉學考心得

    考古題一定要去看一下,至少可以先知道在考場上可能會遇到什麼東西。看過英文和國文的考古題後我馬上就決定放棄掙扎,不過我有寫一些國文題目,上場考國文的時候居然出了考古題,運氣真好。

    寒假時我就開始讀彭孟堯的符號邏輯,根據我寫過的考古題,這本書讀到第十三章關係述詞邏輯就夠了,其中的語意樹枝法和11-3、11-4可以跳過。我對這本書的心得在這一頁的最下面。

    2008年的邏輯考題上寫著「註明你使用的推論規則來自哪一本書、作者是誰」,後來我在中正哲學系的邏輯課上總算知道為什麼要註明這件事,因為不同的書可能會用不同的邏輯符號或不同的推論規則。

    為了準備哲概我至少讀了朱立安.巴吉尼的一把鑰匙走進哲學、彭孟堯的哲學入門—想想哲學、Thomas Nagel的哲學入門九堂課、林正弘主編的想一想哲學問題、一點點王文方的形上學,以及很多顆雞蛋糕,結果還是只考了六十幾分,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辦。

    九十八學年度上學期用的哲概課本是Thomas Nagel的What Dose It All Mean,中譯本是哲學入門九堂課。我可以提供哲概時老師要我們分組討論的題目;下學期在教哲學史,目前出場的有笛卡兒和洛克。聽說九十七學年度的哲概課本是林正弘主編的想一想哲學問題。

    我是早上八點半開始考試,如果你住得比較遠,可以考慮在中正附近住一晚(不好意思我住宿舍,沒辦法借房間給你睡)。

    如果考上而且真的要去讀的話,就要回原學校辦退學了。我辦退學的手續寫在這裡

    抵免學分時會有轉學生組成的社團裡的熱心同學跟你說明要怎麼做。中正的規定是你修過的學分和中正各科系開過的課裡,課程名稱一樣或課程內容差不多就可以抵,不過名稱不一樣內容一樣的要帶課程大綱給行政人員看。課程大綱看是要退學前自己下載下來,或是之後跟前同學要也可以。服務時數也能抵,記得問通識中心的行政人員抵免時間和要帶的資料有哪些。

    相關文章:
    我應該念分析哲學嗎 - 哲學哲學雞蛋糕
    中正哲學轉學考攻略 - 哲學哲學雞蛋糕

    4.17.2010

    量限詞的推論規則

    在量限詞的推論規則裡,搞清楚量限詞量限的範圍是很重要的事,以免在使用規則的時候不小心把被其他量限詞限制(bound)的變元也替代了,例如:
    ∀x(Ax∨∀x(Bx))
    在這個例子裡右邊的∀x的量限範圍是Bx,因為Bx已經被別的量詞限制了,所以左邊的∀x量限的範圍只有到Ax。對左邊的∀x做替換的時候只能替換Ax的部分,不要撈過界去管右邊∀x家的Bx。
    搞清楚量限詞量限的範圍也可以幫助我們選擇適合的變元來替代,以免改變量限詞的限制範圍,例如:
    ∀x∃y(Ax→By)
    在這個例子裡∀x的量限範圍是Ax,∃y的範圍是By,當我們要對∀x做替代的時候如果是用y來替代,變成∃y(Ay→By),那麼∃y的量限範圍就會是Ay→By。為了避免替代後∃y的量限域改變,對∀x做替代的時候不要用y。
    (2010年春修蔡行健基礎邏輯二的同學,以上就是那張講義上UI、EG、EI、UG的第一個規則講的事)

    替代的時候,量限詞的量限域有多大,替代的範圍也要一樣大。例如:
    ∀x(Ay∧Bx∧Cx∧Dx)
    如果我想把∀x用a替代,那麼替代後的結果會是Ay∧Ba∧Ca∧Da,不是Ba∧Ca∧Da,也不是Ax∧Bx∧Ca∧Da。

    Aa∧Ba∧Cb∧Db
    如果我想把這個語句替代成存在語句,我可以改成∃x(Ax∧Bx∧Cb∧Db),或∃x(Aa∧Ba∧Cx∧Dx),或連用兩次規則變成∃x∃y(Ax∧Bx∧Cy∧Dy),但是不能改成∃x(Ax∧Ba∧Cb∧Db)或∃x(Ax∧Bx∧Cx∧Dx)。
    我們接著看UI、EG、EI和UG規則。

    UI:全稱個例化(universal instantiation)

    這個規則的意思是,從「所有的東西都是怎樣怎樣的」,我們可以有效地推論出「某個特定的東西是怎樣怎樣的」,也可以有效地推論出「不特定的東西是怎樣怎樣的」。

    例如,從「所有的東西都是由原子構成的」,我們可以有效地推論出阿三是由原子構成的、電子是由原子構成的(我知道電子不是由原子構成的,謝謝,對這個推論有疑問的話請點上一段的連結)、不特定的東西也是原子構成的。

    把這個規則寫成述詞邏輯會是這樣(用ω代表任何變元,用α代表任何變元或常元,用Φ代表該量限詞的量限域):
    ∀ωΦω
    /∴Φα
    EG:存在通則化(existential generalization)

    這個規則的意思是,從「某個特定的東西是怎樣怎樣的」或「不特定的東西是怎樣怎樣的」,我們可以推論出「至少有一個東西是怎樣怎樣的」。

    例如,從「武則天的鬍子是粉紅色的」或「不特定的東西是粉紅色的」,我們可以推論出「至少有個東西是粉紅色的」。

    把這個規則寫成述詞邏輯會是這樣:
    Φα
    /∴∃ωΦω
    EI:存在個例化(existential instantiation)

    從「至少有個東西是怎樣怎樣的」,我們可以推論出「不特定的東西是怎樣怎樣的」。例如,從「至少有一個東西是兇手」,我們可以推論出「歪歪、阿姆斯特朗炫風噴射阿姆斯特朗砲、丁丁或…可能是兇手,雖然不曉得是兇手是哪些東西,但是兇手就在這些東西之中」。

    把規則用述詞邏輯表示會是這樣:
    ∃ωΦω
    /∴Φα
    這個規則有兩個額外限制,
    1. α只能是變元不能是常元。因為從「至少有一個東西是兇手」我們最多只能推論出兇手在這些東西之中,沒辦法確定兇手到底是哪個特定的東西。
    2. 如果在之前的推論過程裡出現過沒有被量限到的自由(free)變元,那麼用EI規則做替代時,α不可以再用之前已經出現過的自由變元。
    會有第二個限制是因為,如果推論過程裡出現了「不特定的x邏輯被當掉」,然後我們又用EI從「至少有一個東西是兇手」推論出「不特定的x是兇手」,這樣就會出現「不特定的x邏輯被當掉而且是兇手」的情況,邏輯被當掉已經很慘了不要再誣告他啦;如果有人堅持要陷害這個可能是無辜的傢伙,那麼就換他的邏輯被當掉了,科科。這時要用EI的話,選x以外的變元就可以了。

    註:推論時如果要用到EI和UI,那麼EI要先用,以免犯了EI的第二個限制。

    UG:全稱通則化(universal generalization

    從「不特定的東西是怎樣怎樣的」,我們可以推論出「所有的東西都是怎樣怎樣的」。例如,我們國中還是高中在寫數學歸納法的時候,會先算n=1時該命題成立,然後假設n=k時該命題為真,從假設推論出n=k+1時命題也為真,中間經過一堆拉哩啦雜的步驟最後證明對所有的自然數來說該命題都成立。(不過我還是覺得UG規則有點奇怪,這看起來比較像歸納法而不是演繹法)

    寫成述詞邏輯就是:
    Φα
    /∴∀ωΦω
    UG有額外三個限制:
    1. α不可以是常元,只可以是變元。畢竟我們沒辦法從「n=1時該命題成立」直接推論出「對所有的自然數來說該命題都成立」。
    2. 如果在做UG之前有做過EI,那麼在EI那行出現過的自由變元UG都不能撿來用。
    3. 使用條件證法(conditional proof)或歸謬證法(indirect proof)的時候,我們會畫有點像「ㄈ」字形的東西。如果假設的前提裡有自由變元,那麼在「ㄈ」範圍內不可以對那些自由變元使用UG。
    會有第二個限制的其中一個理由是,如果不這麼限制,我們就可以從「至少有個東西是兇手」推論出「不特定的東西是兇手」(EI),然後從「不特定的東西是兇手」推論出「所有的東西都是兇手」(UG),真是見鬼了。

    此外,如果不這麼限制,我們就可以從「所有人都至少被一個人喜歡(∀y∃xLxy)」推論出「有個人喜歡所有人(∃x∀yLxy)」。

    會有第三個限制是因為,如果不這麼限制,我們就可以從假設「不特定的東西是兇手」推論出「如果不特定的東西是兇手,那麼所有的東西都是兇手」。

    註:UI、EG、EI、UG要用在整個命題上,不可以只用在命題的局部,例如,∀x(Ax)→∀x(Bx)不能用UI推出(Ax)→∀x(Bx)。∀x(Ax)→∀x(Bx)是一個條件句,不是全稱命題,遇上這種東西要先用十八條規則而不是量限推論規則。

    QN:量限詞互換規則(quantificational negation)

    QN比較簡單的記法:把∀和∃互換,然後在量限詞的左右邊都加上negation。


    題外話:關於條件證法,如果結論裡出現選言句,例如¬P∨Q,可以試試看用條件證法推出P→Q或¬Q→¬P,然後就可以用Impl推出結論了。


    參考書目:
    <第十二章,述詞邏輯的證明>,彭孟堯,《符號邏輯》,心理,2000。

    這是我在準備中正哲學轉學考時讀的邏輯書,作者在書裡提供很多例子告訴我們為什麼這樣推論是錯的、推論時哪些地方要小心、推論時的小技巧,中文術語都會附上英文原文,真是非常貼心,還附有很多練習題(不過都沒給解答,所以那時我寫完習題後有些會拿給白鹿改)。唯一的缺點是大多數的時候他只告訴我們有哪些規則或限制要遵守,而沒說明為什麼要定這些規則或限制。書上在舉例或出練習題時有幾個小地方寫錯了,不曉得是排版的問題還是筆誤什麼的,但是有好好讀的話一定可以自己把錯誤揪出來的。

    4.14.2010

    本來就是這樣啊

    我記得有一次看到某粒雞蛋糕,覺得這個解決方法真是太棒了然後叫我弟來看,結果他只是翻翻白眼說,本來就是這樣啊。

    我們做概念分析的時候會盡量讓結果符合大家的直覺,如果最後的成果換來的是不以為然,我都不曉得該為了成果居然這麼符合直覺而開心,還是為了別人把我們當笨蛋而難過了。

    好吧說不定我真的是笨蛋,哈哈哈。

    4.10.2010

    烏鴉悖論和我的意見

    科學哲學裡有一派立場叫邏輯經驗論(logical empiricism),他們其中一個主張是用邏輯系統翻譯經驗科學的理論,也就是說,把經驗科學的理論用邏輯表達;用邏輯表達的內容包括,怎麼知道一個命題有沒有意義,如果有意義的話,怎麼判斷這個命題是不是真的。

    例如,如果我們有個科學理論是這樣的:
    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
    用「Rx」代表「x是烏鴉」,用「Bx」代表「x是黑色的」,我們可以把這個命題用述詞邏輯改寫成:
    ∀x(Rx→Bx)
    我們要怎麼判斷這個命題有沒有意義?只要命題裡提到的事物理上有可能被觀察到,我們可以藉著直接或間接的感官經驗知道這個命題為不為真,這個命題就是有意義的命題。「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是個有意義的命題,因為我們能觀察到烏鴉,也能觀察烏鴉是不是黑色的。

    我們要怎麼知道這個命題是不是真的?嗯,只要把世界上從過去到未來的所有烏鴉都找來,看看牠們是不是黑色的就好啦。可是要把世界上從過去到未來的所有烏鴉都找出來似乎不是我們能力所及的事,我們只能盡量檢查多一點的烏鴉來提高這個命題的可信度,但永遠沒辦法完全證明這個命題為真,此外,只要出現了一隻不是黑色的烏鴉,這個命題馬上就被證明是錯的。所以經驗科學理論通常沒辦法被完全驗證,只能被完全否證。

    但韓培爾(Hempel)提出了烏鴉悖論(Raven paradox)告訴我們這樣的驗證方法好像會不符合我們的直覺。

    根據古典命題邏輯,P:「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和Q:「不是黑色的東西都不是烏鴉」表達的是同一件事。黑色的烏鴉可以提高P的可信度;不是黑色的而且不是烏鴉的東西可以提高Q的可信度。但P和Q講的根本是同一件事,所以非黑的非烏鴉也可以當驗證P的例子。

    欸,有沒有搞錯啊,用不是烏鴉的東西來支持「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噢?我們乾脆在一間破爛倉庫裡堆滿聖誕樹、多啦A夢、藍白拖、百香果然後歡呼「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算了。

    韓培爾認為其實這裡沒有悖論,不是烏鴉的東西的確可以當驗證例,理由有二。
    1. 當我們說「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的時候,其實我們不只是在談論烏鴉;我們說的其實是「就算找遍了世界上所有時間點的所有東西,你也找不到不是黑色的烏鴉」,我們談論的是世界上所有的東西,因此拿不是烏鴉的東西當驗證例一點也不奇怪。
    2. 尋找「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的驗證例時,我們只考慮那個東西是不是烏鴉、是不是黑色的,黑色烏鴉、黑色非烏鴉、非黑非烏鴉都是驗證例,非黑烏鴉是否證例;至於那個不是烏鴉的東西到底是聖誕樹還是拖鞋、那個不是黑色的東西到底是綠色的還是藍白色的一點都不重要。
    我支持韓培爾的看法,不過他只說明了為什麼把不是烏鴉的東西當驗證例是合理的,沒說明為什麼我們直覺上不會把不是烏鴉的東西當驗證例,這可能會讓其他人難以接受烏鴉悖論被解決了。我想到另一個方式可以說明為什麼這樣的驗證方法會違反我們的直覺:

    考慮這兩個命題以及(根據古典命題邏輯)它們的驗證例:
    P: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黑色烏鴉、黑的非烏鴉、非黑的非烏鴉)
    R:所有的烏鴉都不是黑的(非黑烏鴉、黑的非烏鴉、非黑的非烏鴉)
    非烏鴉的東西都可以驗證P,但他們同時也可以驗證R,因此這種驗證例沒辦法告訴我們,P和R到底哪個可信度比較高。然而黑色烏鴉可以驗證P並否證R;非黑烏鴉可以驗證R否證P。因此,當我們在檢查命題P時,只會把黑色烏鴉當驗證例,把非黑烏鴉當否證例,不考慮黑的非烏鴉、非黑的非烏鴉。

    阿尿問我為什麼是拿「所有的烏鴉都不是黑的」而不是拿「有些烏鴉不是黑色的」跟「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比較;因為當我們問一個命題為不為真時,我們問的是命題P和與P矛盾的命題¬P哪個是對的。

    我試著用比較P和R的方式來比較「有些烏鴉不是黑色的」跟「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可是目前還沒成功;所以我想了一個理由說明為什麼我不比較P和¬P:
    這裡要討論的是,在還沒有否證例出現的情況下(否證例出現的話真假立辨就不用玩了啊),根據現有的經驗證據,理論P和理論R哪個可信度比較高。所以我不用拿P和¬P來比較。

    4.05.2010

    Kim對行為主義的批評

    如果我是行為主義者(behaviorist),我想知道小丸子心情好不好,我可以從她嘴角有沒有上揚、說話的語調是不是很輕快等等行為知道;但是我要怎麼知道小丸子有「相信飛天麵條怪物不存在」的信念?有這種信念的人會有什麼行為?從小丸子不會早晚三炷香地拜飛天麵條神可以推論出她相信飛天麵條怪不存在嗎?我大概不能這樣推論,畢竟,小丸子可能相信飛天麵條怪存在但根本就不知道有拜拜這回事;小丸子可能真的有在燒香,卻只是燒好玩的而已。

    想從小丸子的行為得知她相不相信飛天麵條怪存在,我可能可以這麼做:
    安萍:「哈囉小丸子,你相信飛天麵條怪物存在嗎?」
    小丸子:「我相信飛天麵條怪不存在窩~」
    如此一來我就能知道小丸子相信飛天麵條怪不存在。

    不過這種方法至少會有兩個麻煩:
    1. 我能藉由問問題的方式得知小丸子的信念,預設了小丸子有語言能力,她能理解我吐出的一串聲音或一段文字到底是什麼意思,而且小丸子也能夠用我能理解的方式將她的答案傳達給我。但理解的行為不是行為主義者能說明的行為
    2. 我能藉由問問題的方式得知小丸子的信念,預設她願意對我說實話。但要說明小丸子為什麼會願意對我說實話,似乎無可避免地會出現「小丸子相信她應該對我說實話」之類的理由;這樣的說明有點循環,說明力可能會不太夠。

    3.31.2010

    行為主義和行為

    行為主義(behaviorism)討論的行為是什麼樣的行為?

    Jaegwon Kim寫的Philosophy of Mind裡,區分出了四種行為:
    1. 生理上的行為(Physiological activities and responses):
      例如流汗、心臟跳動、膝跳反射這一類,而且自己沒辦法控制。
    2. 身體動作(Bodily movements):
      例如轉轉眼珠、舔自己的手肘、抖腳或扭屁股。
    3. 牽涉到身體動作的行為(Actions which involve bodily motions):
      有意圖地用身體動作達到某個目的,例如揮手跟朋友打招呼、比中指問候別人的祖宗十八代。
    4. 沒牽涉到身體動作的行為(Actions which do not directly involve bodily motion):
      例如想著明天午餐吃什麼、心算一加一等於幾、因為玩象棋十場九輸所以決定找技術很爛的學妹對局以消心頭之憤。
    而行為主義要討論的是前兩種行為,因為後兩種行為都牽涉到了那個有心靈的東西的意圖,而意圖是沒辦法被客觀地觀察到的。

    題外話:
    侯維之一直很不爽有人講「做出X的動作」這樣的句子;我國三的英文老師也曾抱怨過新聞主播喜歡說「消防隊員做出救火的動作」。

    我想他們的批評多少和第二種和第三種行為的差別有關;身體動作只是把身體擺出特定的姿勢,而行為則和目的有關。消防隊員救火的時候,不僅僅只是擺出穩住重心、手握噴水管的姿勢,只是擺姿勢的話隔壁的三歲小妹妹就會了,連拿個東西假裝是噴水管都免了;消防隊員救火的時候是有意圖地要藉著噴水來控制火勢的。

    在動作和行為的區分下,說「消防隊員做出救火的動作」意思好像是消防隊員在玩辦家家酒一樣;此外,說不定有人洗澡的時候也會做出類似救火的動作,那麼說「消防隊員做出救火的動作」時,那個消防隊員到底在救火還是在洗澡啊?

    相關文章:
    行為主義、人際語言與天擇 - 哲學哲學雞蛋糕
    Kim對行為主義的批評 - 啊啊哲學

    3.22.2010

    語用(pragmatic)

    如果哲學家只考慮語言的形式(有效性)和語意(和健全性有關),那麼哲學家們大概早就因溝通不良而被大眾排擠了,要是他們還沒死於惹惱別人而被追殺的話:
    「欸簍雷,我剛剛跟小隨告白,結果她跟我說,『如果太陽從西邊出來,我就當你女朋友。』我沒希望了啦嗚哇啊啊啊!」
    「白痴啊,你沒辦法從這句話推論出小隨永遠也不當你女朋友,這是無效推論。」*1
    「不好意思,請問哪裡有加油站?」
    「噢,經過郵局一直走走走,右手邊左轉,再右手邊左轉,右手邊左轉那間就是了。」
    二十分鐘後,不時瞄向油箱的無辜駕駛人終於找到傳說中的加油站,五年前就廢棄的。
    拄著拐杖的阿公搖搖簍雷的肩膀,問,「請問物理上你可不可能把尊臀往右移十公分?」
    簍雷心讚:他問物理上的可能欸,還挺有哲學素養的嘛!觀察了他座位右邊十公分處的一片空曠,「這是物理上可能的。」
    十秒後護父心切的婦人終於忍不住了,一掌從簍雷頭上巴下去:「死猴囡仔,叫你往右移空出位子來啦!」
    除了形式(form)和語意(semantic)另一個在語言上扮演重要角色的就是語用(pragmatic)。我們沒辦法從字面上看出語用,而是要從對話的情境裡或溝通雙方共同的背景知識推敲除了字面上的意思外,那句話還意味著什麼別的東西。我猜許多溝通不良的例子都是因為沒把語用搞清楚,而且可能會讓別人覺得不夠體貼或者讓自己鬧出笑話,像是美國影集The Big Bang Theory裡的Sheldon Cooper(第一季第二集的這個,哈哈哈)。

    在第一個例子裡,當有人說「如果太陽從西邊出來,我就當你女朋友」,她的意思不是字面上的:
    如果太陽從西邊出來,我就當你女朋友;但不承諾太陽從別的方位升上來時會不會當你女朋友。
    根據日常經驗,大部分的人不會把自己的話講得那麼精準,用邏輯直接翻譯那句話不會是個好主意,事實上小隨講的大概是這個:
    只有在太陽從西邊升上來的時候我才會當你女朋友,但太陽根本不會從西邊升起來,所以你永遠也沒機會科科。
    此外來向我們哭訴告白被打槍的傢伙通常是要抒發自己的挫敗還是其他什麼東西,而不是來報告自己的推論結果。

    第二個例子裡,如果有駕駛人問哪裡有加油站時,我們會推測他的油箱快見底了,然後告訴他離這裡最近的、可以讓他的車加油的加油站。

    第三個例子裡,我們預設其他人不會無緣無故問很簡單的問題、或者講出跟他的目的完全無關的話。當老杯杯問簍雷可不可能移開屁股,我們會猜他真正的意思是:我知道你移開屁股是件很容易的事,麻煩讓位子出來好嗎。


    *1:我們也可以把這句話同情地理解成「又不是被拒絕一次就沒機會了,再接再厲啊」,不過這裡我想討論的不是這種解釋。

    3.14.2010

    心物隨附性

    這學期的心哲課本提到兩種心物隨附性(Mind-Body supervenience):

    心物隨附性Ⅰ:
    心靈隨附於物質,若且唯若,物理性質相同的任何東西,他們的心靈性質都會相同。(這不蘊含,如果任何東西的心靈性質相同,那麼他們會有一樣的物理性質)

    (例如,長得一模一樣的雙胞胎小隨和阿便目前都擁有同樣的物理性質:被《銀河便車指南》用同樣的角度和力道砸到鼻尖,那麼他們鼻尖上疼痛的感覺會一樣。)
    心物隨附性Ⅱ:
    心靈隨附於物質,若且唯若,如果某個東西有某個心靈性質M,那麼這個東西會擁有某個物理性質P,而且任何有P性質的東西都會有M性質。

    (例如,小隨感覺到鼻尖上的疼痛,那麼表示小隨擁有(在這個例子裡是)被《銀河便車指南》用特定的角度和力道砸到鼻尖的物理性質,而且任何人被那本書用相同的方式對待的話他也會感覺到鼻尖上的疼痛。)
    好吧,除了Ⅱ蘊含Ⅰ以外這兩個到底該死地有什麼不一樣?

    心物隨附性Ⅰ不保證心靈和物質(例如大腦)有關係。考慮隨便兩坨不佔空間也不由物質組成的心靈,因為他們完全沒有任何物理性質,所以他們的物理性質一樣,那麼我們可以從心物隨附性Ⅰ推論出這兩坨東西的心靈性質完全一樣。此外,如果馬格西亞星球上的十億個心靈都沒有任何物理性質,那麼這一大堆壓不死人的心靈都擁有一模一樣的心靈狀態(所以嚴格來說馬格西亞星球上非物質的心靈只有一種),真是見鬼了!

    而心物隨附性Ⅱ保證擁有心靈性質的東西都會有相應的物理性質,因此它蘊含我們的心靈性質是被我們的物理性質決定的。

    相關文章:
    感質與隨附性原則 - 哲學哲學雞蛋糕

    PS.他們完全沒有任何物理性質,所以他們的物理性質一樣。真的可以這樣講嗎囧?

    哲學家褓姆

    您家的小寶貝到了十萬個為什麼的時期了嗎?「把拔叫我不要吃太多糖糖,可是他還不是在吃很多糖糖!」「為什麼老師要我們用『快樂』造句的時候,我不可以寫『我用字典查快樂的意思。』?」您是否在她(他)用稚嫩的童音詢問時,除了「矮遊聽媽咪爹地的話就對了,我們都是為妳(你)好啊」這種扼殺小朋友想像力的話以外想不出其它回答?

    沒問題,哲學家褓姆助您一臂之力!而就算哲學家褓姆一時之間沒有好答案,她(他)也會誠實地說不知道,然後認真地跟您的小寶貝進行探索真理之旅;小朋友在和褓姆一起進行開發大腦的思想激盪前,還可以享受考倒一個大人的成就感!

    如果您是有信仰的家庭,不希望寶貝受褓姆影響成為無神論者,沒問題,我們推薦您非物理論者褓姆,例如唯心論者、心物二元論者、事件二元論者或性質二元論者。

    此外,當別人問起您家小寶貝的褓姆是做什麼的,您可以爽快地吐出「哲學家」然後欣賞對方有趣的表情。心動不如馬上行動,請撥0800-981981,林北閒閒-坐膨椅坐膨椅。謝謝。

    3.12.2010

    所有的東西都是X能推出有些東西是X

    今天邏輯課時老師說,
    所有的X都是Y推不出有些X是Y
    所有的東西都是X可以推出有些東西是X。
    之所以會有這種差別是因為,我們目前學的邏輯系統有個公理是:
    「所有的東西」這個集合不能是空集合。
    因此所有的東西都是X可以推出有些東西是X。但公理沒規定X不能是空集合,所以X仍可能是空集合,因此所有的X都是Y推不出有些X是Y。

    3.11.2010

    媽祖的起源和發展

    宗教哲學,我這組要報告媽祖信仰,我負責找媽祖信仰的起源和發展。以下是資料草稿。

    在史地系時聽到的某個中研院女院士的演講:
    林默娘是宋朝初福建莆田大戶人家的女兒,但還沒嫁就死翹翹了。當時的習俗是女子的神主牌不能供在自己家,要放在夫家供奉,如果還沒嫁就只能當沒人拜的孤魂野鬼。林默娘的家人捨不得她就蓋了一間姑娘廟專門放還沒嫁就翹辮子的女生的牌位。因為這間廟很靈驗就漸漸成了媽祖信仰。
    陳元煦<莆田人普遍信仰媽祖的原因——兼談「娘媽」名稱的由來和演變>,《媽祖信仰的發展與變遷》,台灣宗教學會,民92,頁259-266:
    信媽祖的原因:
    1. 經濟:莆田對外貿易發達,常常要出海經商,而據說海神中以媽祖最靈,所以大家都拜她。
    2. 莆田文化發達,也出了一些知名的文學家、政治家、思想家,他們覺得媽祖一生的事蹟很感人,做了許多作品稱讚她,還有莆籍名相陳俊卿獻地建白湖順濟廟,在這些人推動下媽祖信仰在莆田發展的很快。
    3. 朝廷屢封媽祖。因為朝廷有些政治或經濟上的計畫都需要有人出海,所以褒封媽祖提供那些去送死冒險的傢伙心靈上的支柱。
    4. 信仰的傳承性:有點像「這是我阿公嚥氣前留下來的菸屁股不可以丟不可以丟不可以丟要當傳家寶啊啊啊啊啊」那樣的情況。
    名稱的由來和演變:
    莆田有個風俗是女生出嫁的時候要帶一尊草紮的新娘媽。風俗的由來是,相傳古時候莆田有一個姓張的老婦人撿了一個女棄嬰回來養取名叫金蘭,但金蘭還沒長大婦人就死了;後來金蘭出嫁時把象徵養母的草紮新娘媽帶到夫家供奉。

    另外,莆田民間對婦女的親暱稱呼是叫她名字的最後一個字,而對長輩婦女的敬稱則是在最後一個字(或她娘家住址的地名)再加上「媽」。所以林默娘被叫做「娘媽」或「湄洲媽」。

    至於「娘媽」怎麼變成「媽祖」的,好像有很多說法,例如祖比媽地位更高,或是「媽祖」是「娘媽之祖」的簡稱,另外蔣錐錟的<「媽祖」名稱的由來>中提到名稱改變可能是因為近年台灣的各廟要爭誰是最早從湄洲分靈的媽祖而起的。本文作者猜測「媽祖」是「娘媽祖廟」的簡稱,且時間不是台灣近年而是更早之前。
    蔡相煇<白塘李氏與媽祖信仰的奠立>,《媽祖信仰的發展與變遷:媽祖信仰與現代社會國際研討會論文集》,頁43-55:
    莆田地方的人普遍都信媽祖,文獻記載第一座有供奉媽祖的廟是莆田的聖墩祖廟,由李富的父母在李富一兩歲時(1086年)用他的名義捐錢捐地蓋的。

    李振是李富的堂弟,宋徽宗的時候路允迪出使到高麗,李振是使節團之一,有次在海上差點遇難,向媽祖祈禱才得救,回國後(1122年)李振建議路允迪奏請朝廷賜媽祖「順濟」廟額,媽祖信仰於是從民間私祀變成公開信仰。

    1127年,金兵南侵,李富召募義兵抗敵,有次差點遇到海難還好媽祖救了他,回鄉以後在白塘莆田溪的浮嶼蓋了只供奉媽祖的廟。

    1150年,李富重建了聖墩祖廟,而且把本來在放在右邊的媽祖神像移到中間,從陪祀神升格成主神,本來的主神被擠下去成陪祀神(要說明李富有什麼好理由重排位階好麻煩噢,報告的時候如果有人問我再講)。

    之後白塘李氏家族的人一直信奉媽祖,李清淑在1299年還幫聖墩祖廟新蓋了蕃氂殿,但這次改建後就找不到關於這間廟的紀錄了,也不曉得這間廟現在還在不在、廟址在哪裡。
    張珣<從媽祖的救難敘述看媽祖信仰的變遷>,《媽祖信仰的發展與變遷》,頁169-192
    民間傳說或史料記載或其他雜七雜八不管是不是真有其事的紀錄上,除了把你從海裡撈起來媽祖在台灣的業務範圍還有哪些勒:
    1. 抵擋原住民進攻
    2. 幫助擊潰來打台灣的軍隊,或在交戰中保護我方軍隊
    3. 趕走盜賊
    4. 除蟲害
    5. 解旱災
    6. 治洪水
    7. 驅除瘟疫
    8. 提醒大家有最近有難(地震)要注意
    9. 反核運動
    嗯,媽祖真可愛。

    報告裡可能會用的梗,用多少取決於當時的不要臉程度:
    • 媽祖保佑我不會把這段報告講成歷史課。
    • 例如對師母的敬稱就會是幸媽,不過不曉得這樣叫她會不會被打。
    • 信徒把因為參加媽祖進香所以沒被地震壓死歸功到媽祖身上實在有點扯,畢竟,我們不會因為乖乖來上宗教哲學的時候地震把宿舍弄倒了,然後大家就來拜謝鄭凱元大神啊。
    • 我報告完了,希望這學期宗哲大家都會啪私,阿媽(雙手合十)。
    文末偷婊人:
    有人用「紅樓夢心得報告的文章」搜尋到我家,如果他是想不勞而獲的死小孩,那麼吃大便@Q@!

    3.10.2010

    Forbes和自我呈現

    Saul提供了區分語意和語用的方式說明簡單語句的等值替換失敗,Forbes也寫了一篇文章提供自己的解決方式,並且在文末批評Saul的方法。

    Forbes對於直接脈絡的等值替換失敗提供了和 Frege 類似的解決方法,並聲稱它能比Saul提供的方法做得更好,因為這個方法可以解決簡單語句和間接脈絡下的等值替換失敗。先考慮簡單語句的情況:
    (1)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Superman走出來。
    (2)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Clark Kent走出來。
    Forbes說,這兩個語句要表達的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完整的解釋應該長成這樣:
    (3)如此穿著的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如此穿著的Superman走出來。
    (4)如此穿著的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如此穿著的Clark Kent走出來。
    「如此」的指涉物會隨著它後面的詞改變,(3)裡的第一個「如此」指的是Clark Kent,第二個「如此」指的是Superman;而(4)的第二個「如此」指的是Clark Kent,和(3)的第二個「如此」意思不一樣,所以這裡的「Superman」和「Clark Kent」不能等值替換。

    讓我們看看間接脈絡下的例子:
    (5)Lois相信Superman會飛。
    (6)Lois相信Clark Kent會飛。
    完整的解釋會是這樣:
    (7)Lois相信Superman會飛,以這樣的表達方式。
    (8)Lois相信Clark Kent會飛,以這樣的表達方式。
    「以這樣的表達方式」意思是Lois會用特定的文字組合表達她的信念。(7)的「這樣」指的是「Superman會飛」這個文字組合;而在(8)裡的「這樣」指涉到另一個文字組合:「Clark Kent會飛」。因為兩句的「這樣」意思不一樣,所以不能等值替換。

    然後Forbes批評Saul的方法:

    依照Saul的說法,下列這組語句會有一樣的語意。
    (9)Lois相信Superman就是Superman。
    (10)Lois相信Clark Kent就是Superman,雖然她不會說自己有這個信念。
    僅僅藉著加上「雖然她不會說自己有這個信念」就能讓我們知道「Lois不相信Clark Kent就是
    Superman」的語用嗎?

    依照Saul的說法,下列這組語句也會有一樣的語意。
    (11)Oedipus想和Jocasta結婚。
    (12)Oedipus想和他媽媽結婚,雖然他不會這樣講。
    可是「Jocasta」是專有名詞,「Oedipus的媽媽」是確定描述詞;前者在任何可能世界都會指涉到同一個人,後者則可能會指涉到不同的人,語意不一樣怎麼能等值替換勒?

    我的意見:
    Saul在她的文章最後建議,要嘛簡單語句跟間接脈絡用不同的方式解決,但是要說明為什麼非得用不同方式解決不可;要嘛兩種脈絡都用語用和語意的區分來解決,但要說明為什麼我們會覺得不符合直覺。現在我試試看第二個方法。

    Lois相信Clark Kent就是Superman,雖然她不會說自己有這個信念,根據羅素的確定描述詞理論,用到間接脈絡的語句至少有兩種解釋:
    (ws)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人是Clark Kent,而且Lois相信這個人就是Superman。雖然Lois不會說自己有這個信念。
    (ns)Lois相信: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Clark Kent,而且他就是Superman。雖然Lois不會說自己有這個信念。
    在第一種解釋下,Lois的信念僅僅是「某個特定的人就是Superman」,她的信念不包括那個特定的人到底是誰,再加上Lois不會說她相信Clark Kent就是Superman,(ws)的語用蘊含似乎是Lois不相信Clark Kent就是Superman。

    在第二種解釋下,Lois明明相信Clark Kent就是Superman,但是打死也不肯說,這裡的語用蘊含是,Lois活脫脫是個傲嬌。

    我猜我們通常會把間接脈絡的語句解釋成第二個,但Saul的解決方式似乎只能用在第一個解釋。說明為什麼不符直覺這條路我目前還想不到要怎麼走,但Predelli的質疑似乎可以另闢蹊徑,說明簡單語句跟間接脈絡為什麼要用不同的方式解決,這部份下集待續。

    Forbes的第二個批評,我猜Saul可以說,既然「Jocasta」和「Oedipus的媽媽」語意不一樣,那不要等值替換就好了啊。(嘛,是Forbes的第二個批評太蠢,還是我太笨所以讀錯了Forbes的意思,或者我們兩個都很正常只是語言哲學太困難了?)

    相關文章:
    Forbes, G. (1997), "How Much Substitutivity?," Analysis, 57, 109-113.

    3.07.2010

    Saul和語意及語用

    Saul主張,我們會覺得簡單語句下的等值替換失敗是因為語用(pragmatic),而非語意(semantic)。語意是指語句表達了什麼,語用是指這個語句要用來幹嘛。
    (1)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Superman走出來。
    (2)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Clark Kent走出來。
    (1)和(2)都描述了同一件事情:某個特定的人走進了電話亭,然後這個人走出了電話亭,所以他們的語意都是一樣的;然而在語用上,(1)可以用來告訴別人,這個人進電話亭後換了衣服才出來,(2)則可以用來告訴別人這個人進電話亭前後沒有太大變化。

    為了消除大家對這個解決方法的疑慮,Saul提供了另一個語句:
    (3) 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Clark Kent走出來,但他出來後沒有人認得出他是Clark Kent。
    Saul說,看,在(2)加上「但他出來後沒有人認得出他是Clark Kent」後得到的(3),語意上蘊含了Clark Kent換了衣服才出來,因此意思幾乎和(1)一模一樣。所以問題果然是出在語用上。

    語用的說明在簡單語句似乎可行,那麼讓我們看看它在間接脈絡下的表現如何(能用一個方法解決兩件事總是比較厲害嘛):
    (4) Lois 相信Superman會飛。
    (5) Lois 相信Clark Kent會飛,雖然Lois不會說她有這個信念。
    我們大概不會說(4)和(5)有相同的語意,這樣似乎會違反我們的直覺,畢竟,Lois 根本不相信Clark Kent會飛啊。所以Saul最後建議,要嘛簡單語句跟間接脈絡用不同的方式解決,但是要說明為什麼非得用不同方式解決不可;要嘛兩種脈絡都用語用和語意的區分來解決,但要說明為什麼我們會覺得不符合直覺。

    我覺得Saul區分語用和語意是個很棒的方法,之後我會試著討論它在間接脈絡遇到的困難。此外Forbes對它提出了一些批評,不過我覺得那些批評問題不大。

    相關文章:
    語用和語意 - Thinking
    簡單語句的等同替換失敗 - Thinking(你可以在這篇文章裡看到Saul對其他可能的解決方式的批評)
    Saul, J. (1997), "Substitution and Simple Sentences," Analysis, 57, 102-108.

    3.05.2010

    所有的X都是Y推不出有些X是Y

    今天邏輯課老師介紹亞里斯多德的三段論,畫文式圖(Venn diagram)的時候我們發現,這個論證是無效的:
    前提:所有的X都是Y。
    結論:有些X是Y。
    前提的意思是,如果有個東西是X,那麼它會是Y;而結論的意思是,有些東西既是X也是Y。

    當X不存在的時候(例如,X代表武則天的鬍子),會出現前提為真(因為條件句前件為假)而結論為假(因為X不存在,所以沒有東西可以既是X也是Y)的結果,所以這是個無效推論。

    後續發展:所有的東西都是X可以推出有些東西是X

    2.28.2010

    碎形和生物為什麼長成這樣

    在《深奧的簡潔》裡,它介紹碎形(fractal)並提出猜測:碎形可能和生物為什麼長成這個樣子有關係(我沒學過碎形,而且現下手上沒有書,如果寫錯了請不吝糾正,謝謝)。

    碎形可以用不斷地重複某個簡單的動作做出來,例如科赫雪花(Koch Snowflake):

    而有些碎形畫出來跟一些植物很像,例如這個網頁裡提供的蕨葉和不知名雜草長出的穗。另外還有一種方法(幾種物質加在一起讓它們產生化學變化)弄出的形狀和豹、斑馬身上的花紋很像,但是我覺得要說明清楚好煩噢就不寫了,而且我不確定那方法跟碎形有沒有關係。

    於是有人猜測,可能基因(還是DNA?)的工作就是不斷地重複某個簡單的步驟,畢竟遺傳物質這麼小,大概沒辦法攜帶很複雜的指令吧?所以生物才會長得跟碎形畫出來的東西很像。

    我的想法:

    不管這個猜測是不是對的,我覺得想出這個猜測的人真是有想像力耶,我大概沒辦法從有些碎形跟生物的樣子好像噢想到搞不好生物會長成這個樣子就是因為碎形。

    這本書上滿多東西都看不太懂,我猜是因為自己的背景知識不夠,真可惜。

    全世界的文化都有某個道德規則又怎樣

    就算全世界的文化都有某個道德規則,我猜我們大概也不能就此宣稱這個道德原則是客觀的,因為可能只是每個文化剛好都有這個原則罷了。

    例如在跟地球很像的葡萄柚綠茶星球上,現存的每個文化都有隨便殺掉無辜的人是道德上錯的的原則;但這只是巧合,因為早在五千萬年前認為隨便殺掉無辜的人沒有錯的文化都去蘇州賣鴨蛋了。

    2.25.2010

    史地期初大會

    師生會談時間,大家非常關心史地系可能會改系名的事。阿有說:
    • 大家安啦,史地系進來的都會拿史地系畢業證書出去,入學時課程大綱上規劃的課還是會開給你們。
    • 因為學生的權益不會因改系名而受損,而且你們待個幾年就走了所以我們討論改系的時候比較不會考慮學生的意見。
    • 有跟學校說把史地系拆成歷史系和地理系(美鈴:校長好像答應了),但不曉得最後結果會怎樣。
    如果史地真的改名或拆夥我大概會有點捨不得,但如果改名或拆夥真的會讓這個系運作得更好,那麼我大概不應該只為了自己爽而堅持要維持原狀,更何況以後是學弟妹而不是我要來讀這個系的(甚至,我已經轉學又轉系了,史地系怎麼改完全不干我的事)。

    我對阿有講的第一點挺滿意的,第二點聽起來有點怪但我還沒想到這麼做會有什麼不合適的地方(嘛,第二點不蘊含在其他系務上不考慮學生意見)。

    2.22.2010

    確定描述詞理論02

    除了解決間接脈絡下的等值替換失敗,Russell的確定描述詞理論至少還可以解決四個問題:

    為什麼等同的語句們可以為真並且帶來新資訊?
    武則天就是武則天。
    武則天就是武媚娘。
    我們會覺得第一句是廢話,第二句讓我們多知道別的事情。為什麼呢?根據確定描述詞理論,第二句可以分析成這樣:
    1. 至少存在有一個東西是武則天。
    2. 只有一個東西是武則天。
    3. 任何是武則天的東西就是武媚娘。
     這個分析可以告訴我們,x是武則天和x是武媚娘這兩個不同意義的述詞只對同一個東西為真,新資訊就是從這裡來的。
    包涵了指涉到不存在的東西專有名詞或確定描述詞的語句,為什麼會有意義?
    當我說「武則天的鬍子是粉紅色的」的時候,根據確定描述詞理論,這句話可以被分析成,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武則天的鬍子,而且這個東西是粉紅色的。

    羅素會說,這句話當然有意義啊,雖然這句話是錯的,因為事實上武則天沒有鬍子。
    排中律(Law of excluded middle)要如何應用到,包涵了指涉到不存在的東西的確定描述詞的語句上?
    排中律是指對任何命題P來說,(P∨ ¬P)為真,白話就是要嘛P是真的要嘛P是假的。

    可是「武則天的鬍子是粉紅色的」和「武則天的鬍子不是粉紅色的」兩個命題看起來都為假,因為兩種說法好像都蘊含了武則天有鬍子。排中律怎麼辦?

    Russell說,如果P是指武則天的鬍子是粉紅色的,那麼¬P應該是:不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武則天的鬍子,而且這個東西是粉紅色的(而非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武則天的鬍子,而且這個東西不是粉紅色的)。
    「x不存在」這樣的語句要怎麼為真?
    Russell認為,如果句子裡的單稱詞沒有指涉到任何東西,那麼這個句子沒有真假值。那麼根據他的想法,
    武則天的鬍子不存在。
    如果武則天的鬍子真的不存在,那麼上面這句話就沒有真假值,談不上為真。

    Russell說,這樣想不對啦,「存在」是量詞,不能當成述詞用。當我們說「x存在(或不存在)」時,不是在歸屬「存在(或不存在)」這個性質給x,而是說世界上沒有東西可以被x指涉到。

    相關文章
    確定描述詞理論的困難 - 啊啊哲學

    2.15.2010

    確定描述詞理論01

    確定描述詞(definite description)是指有「The so-and-so」這種結構的詞,安萍牌三流翻譯是「那個怎樣怎樣的東西」(「那個」在中文裡面常被省略),例如「最年輕的國家鍊金術師」就是一個確定描述詞。

    羅素(Russell)的確定描述詞理論把用到確定描述詞的語句,例如,最年輕的國家鍊金術師是矮子,分析成這個樣子:
    1. 至少有一個最年輕的國家鍊金術師存在(符合某個描述的東西的確存在)
    2. 只有一個東西是最年輕的國家鍊金術師(只有一個東西符合這個描述)
    3. 只要是最年輕的國家鍊金術師的東西,都是矮子(符合這個描述的東西是怎樣怎樣的)
    簡言之就是有個獨一無二的最年輕的國家鍊金術師存在,而且那個東西是矮子。

    如果要耍帥的話也可以把這串東西用述詞邏輯改寫(用Y代表最年輕的國家鍊金術師,用S代表矮子):
    1. (∃x)Yx
    2. (∀x)(∀y)[(Yx∧Yy)→(x=y)]
    3. (∀x)(Yx→Sx) 
    簡言之就是(∃x)[Yx∧(∀y)(Yy→x=y)∧Sx]

    此外對Russell而言,專有名詞是偽裝的確定描述詞,也適用確定描述詞理論。

    Russell用確定描述詞說明在間接脈絡下等值替換失敗的原因。Russell說「我的阿嬤認為雪是白的」這句話有兩種解釋(用S代表雪,W代表是白的):
    (1)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雪,而且我的阿嬤認為這個東西是白的。
    ((∃x)[Sx∧(∀y)(Sy→x=y)∧我的阿嬤認為Wx])

    (2)我的阿嬤認為,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雪,而且這個東西是白的。
    (我的阿嬤認為(∃x)[Sx∧(∀y)(Sy→x=y)]∧Wx)
    在第一種解釋下,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雪不在阿嬤的信念裡,而在第二個解釋下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雪在阿嬤的信念裡。因此如果把「雪」等值替換成「snow」,在第一種解釋下等值替換不會影響阿嬤的信念內容,替換會成功;在第二種解釋下因為等值替換會改變阿嬤的信念內容,所以替換會失敗。

    至於在第一種解釋下的等值替換成功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可以考慮以下這個情境:
    小安萍寒假時帶阿嬤去新年快餓國賞雪,借住簍雷家。因為小安萍餓語很爛費了千辛萬苦才見到簍雷,這時正巧下雪了,第一次看到雪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樣子的阿嬤很感動,於是她忍不住讚嘆說:「雪是白的。」
    簍雷聽不太懂國語只好問我:「阿嬤認為什麼是白的啊?」
    「噢阿嬤認為snow是白的啦。」
    以上就是間接脈絡中的語句在羅素的確定描述詞的第一種解釋下等值替換會成功小劇場鏘鏘鏘。

    此外,根據量限詞(「∃」和「∀」)量限的範圍(scope),我們把第一種解釋叫做wide scope的解釋,第二種解釋叫做narrow scope的解釋。

    確定描述詞理論除了可以說明間接脈絡下的等值替換失敗,還可以說明其他東西

    我的意見:
    當我說大雄被胖虎揍了時,我並沒有要宣稱有個獨一無二的大雄存在啊,我知道世界上跟本沒有葉大雄這個人。我表達的意思跟確定描述詞理論的解釋不一樣。

    相關文章:
    Russell 的描述詞理論(Theory of Descriptions) - 哲學與思方
    孿生地球論證在意義理論領域的影響 - 哲學哲學雞蛋糕

    2.13.2010

    Frege和sense

    Frege認為,
    • 語句的指涉是真假值。
    • 單稱詞的指涉是它代表的物體。
    • 述詞的指涉是性質。
    • 語句/單稱詞/述詞 可以用有相同指涉的語句/單稱詞/述詞 替換而不改變原來的指涉。
    • 在間接脈絡下單稱詞和語句的指涉是sense。
    Frege主張,在間接脈絡裡,語句和單稱詞的指涉不會是原來的指涉物,它們的指涉會是sense。Sense大概是指事物呈現給我們樣子,至於它到底是什麼東西我也不清楚…。因為雪的sense和snow的sense不一樣,他們沒有相同的指涉,所以沒辦法做同指涉替換,也就沒有等值替換失敗的問題了。

    2.12.2010

    嘉大史地系可能會改為歷史系

    九十七學年度我剛進史地系,那時候系主任跟大家解釋系所評鑑沒過是因為評鑑委員認為,既然系名是史地系,就要把歷史和地理整合起來,不能只是同時讓學生上歷史課和地理課。後來我聽到的消息是,九十七年入學的101級史地還沒整合,仍然會分歷史組跟地理組,但102級開始就不分組了,史地整合後會朝區域歷史的方向走。

    然後我轉學到中正,抵免學分時親身體驗到史地系跟歷史系的差別,因為史地系歷史地理都要學,所以歷史部分的學分跟歷史系比起來少很多。

    九十八學年度上學期末,我在史地系B板看到老師們自己關起門來投票說要改成歷史系的消息(優秀的102級學弟們還用電影預告片改編成諷刺影片放在水管上,不過因為版權問題先關起來了)。地理組的同學說,消息來源是,陳美鈴老師在期末考開始前跟大家抱怨表決時系上地理老師李佩倫出國進修去了還沒回來少一票不公平。

    史地系的大家打算在下學爭取不要改系名,最後到底會怎樣還不確定(不過實在是無法期待學校會聽我們這群學生的話,學生會大概也不會幫我們出力,我開始想念烏鴉邦友們了)。希望我們最少可以爭取到,如果改系名的話,那麼地理老師可以留到史地系的學生都畢業了才走、原本是史地系進來的可以拿史地系畢業證書出去。

    如果真的要改系名,最快也要等到104級,今年的考生考進來(103級)依然是史地系。

    (為什麼九十八年的系所評鑑過了,老師們卻要投票改系名勒?)

    史地期初大會,老師對這件事的說明

    布袋戲後台

    台灣傳統布袋戲的課堂上老師請來了霹靂的前操偶師,操偶師說:
    布袋戲的劇本都只有大綱,細節要靠主演自己補,有時候還會有突發狀況。

    (野臺戲)
    主演:戰況直直落,大家決定請素還真來幫忙。
    後台:啊啊啊素還真的偶不見了不見了啊啊啊!!
    主演:不巧地素還真不在家,大家只好另外想辦法。

    2.09.2010

    仰山學堂第四堂,日常哲學

    Q:下雨時天花板漏水要拜什麼神?A:面桶拿來神。
    via朱家瑄的飲料杯封膜
    賭爛的事:
    • 在說謊的概念分析時,我想舉說實話讓別人產生錯誤信念的例子,結果被別人講走了。
    • 在怎樣的多數決才算多數暴力時,我想到否定前件不會是條件句的反例,但是又被講走了。
    • 我好遜噢,王八蛋。
    心得:

    關於說謊,我想到施公奇案不曉得哪集出現過的劇情:
    簍雷:欸,施不全明天會不會去那裏?
    小隨:他會去啦。
    (簍雷走了,阿便把小隨拉到一邊)
    阿便:靠,妳幹嘛跟他說實話啊,這樣他明天就不會去那裡,施大人就抓不到他了。
    小隨:安啦,那傢伙的個性就是你跟他說P是真的,他就會相信P是假的。
    (隔天發生的事證明小隨是對的)
    平常如果我們要讓溝通能很好地傳達訊息,我們會選擇說實話、說跟這個話題有關的東西、盡量把話講得清楚易懂等等這些溝通原則;但在剛剛那個例子裡,小隨得說反話才能向簍雷傳達正確的訊息,而且小隨知道簍雷的這個個性,但小隨卻故意不說反話的行為算不算違反和溝通原則?換句話說,不同的情境裡溝通原則也會不一樣嗎?(嘛,如果小隨不知道簍雷有這種個性,那麼我會說小隨要遵循的溝通原則是我們平常使用的原則)

    關於宇宙有沒有邊界,上學期在秋天遇見科學的課堂上潘瑋提了兩個論證,一個證明宇宙沒有邊界,一個證明宇宙是有限大的;而有些物理學家的確認為宇宙是有限大且沒有邊界的(地球也是有限大且沒有邊界的)。

    不過,有些物理學家的確認為宇宙是有限大且沒有邊界的,不代表那兩個論證就是正確的。我覺得矛的論證裡提到的邊界和物理學家講的邊界好像不是同一個東西。另外,宇宙是有限大的論證(Olbers' paradox)大概是長這樣的:
    1. 宇宙是無限大的(前提)
    2. 宇宙是無限老的(前提)
    3. 在大尺度下宇宙裡的物質是均勻分布的(前提)
    4. 物理定律不會改變(前提)
    5. 我們的夜晚會跟白天一樣亮(根據前提)
    6. 我們的夜晚很暗(事實)
    7. 宇宙不是無限大的
    (嗷嗷嗷我好像把論證寫爛了,對不起,有好心人願意幫我嗎)
      哲學大逃殺,小丸幫我抽到這兩個:
      • 為什麼政府資助白米木ㄐㄧ,而不資助阿瘦皮鞋?(或者比較小眾的阿尿皮鞋?)
      • 你認為什麼是「自由意志」?你認為自己擁有「自由意志」嗎?為什麼?
      第二個好像哲概的題目會出現的東西噢,留給衰小的白鹿和妖西。不過硬要我回答的話,我會說:「自由意志」是中文裡的四個符號,我認為自己擁有「自由意志」(的個例),只要我把那四個字用我的筆寫在我的紙上我就擁有它(的個例)了科科!

      回答第一題。我第一個想到的理由是這麼做是政治正確的,可是這個理由好像很爛。增加工作機會大概不會是好理由,因為資助白米木屐和阿尿皮鞋都可以增加工作機會。

      我猜阿尿的意思跟這個討論串的主題有點像:為什麼政府用全民的稅收去補助某些人喜好的東西?我猜,阿尿的意思是如果政府補助跟個人品味有關的東西是因為某些人的喜好,那麼政府的補助是沒道理的。我還想不出好理由反對阿尿的看法…

      (啊啊我根本沒回答到第一題囧)

      皓的便車回台北,途經雪山隧道,看到隧道上面掛著發出綠光的↑↑牌子,而且隔一段距離就出現一次。一開始我猜那是用來指示行車方向的,但這種功能似乎有點蠢,就算有駕駛人真的笨到沒辦法從其他人的行車方向判斷正確的行車方向,也不需要隔一段距離就提醒駕駛人一次吧。

      皓建議那個牌子是用來表示前方路況的,不過一路上路況都很好所以還找不到反例。

      PS.後來我坐遊覽車時問了司機,他說那牌子是表示前方路況的。如果某段路上有障礙物或是其他情況,牌子會變成紅色叉叉。

      2.03.2010

      洛克的語言觀

      洛克(Locke)的語言觀︰
      L1: 語言的本質取決於語言的功能。
      L2: 語言的功能是溝通。
      L3: 我們用語言來溝通,溝通的內容是我們的想法。
      (What language is meant to communicate is thought.)
      L4: 字詞的意義是,我們使用語言時要溝通的內容裡一部分的內容。
      (Words signify or mean the components of what language is meant to communicate.)
      L5: 想法是由許多心靈影像組成的。
      L6: 我們沒辦法知道別人的心靈影像是什麼。
      L7: 字詞和字詞所代表的意義之間的關係是任意的。
      L8: 字詞本身沒有意義。

      Michael Morris論證洛克的語言觀使得語言溝通(communication)成為不可能︰

      1. 如果我要和張三溝通的話,我得知道張三說的話是什麼意思(前提)。
      2. 如果要知道張三說的話是什麼意思,我們得知道張三說的字詞代表張三的哪個心靈影像(L3,L4,L5)。
      3. 字詞本身沒有意義(L8),所以。
      4. 如果要知道張三說的字詞代表張三的哪個心靈影像,我們得知道張三說的字詞和張三的心靈影像之間有什麼關聯。
      5. 如果我們要知道張三說的字詞和張三的心靈影像之間有什麼關聯,我們要嘛得知道張三的心靈影像是什麼,要嘛得知道字詞和字詞所代表的意義之間有什麼關係。
      6. 我們沒辦法知道別人的心靈影像是什麼(L6)。
      7. 字詞和字詞所代表的意義之間的關係是任意的(L7)。
      8. 我們沒辦法知道張三的心靈影像是什麼,也沒辦法知道字詞和字詞所代表的意義之間有什麼關係(6,7,Conj)。
      9. 我們沒辦法知道張三說的字詞和張三的心靈影像之間有什麼關聯(5,8,MT)。
      10. 我們沒辦法知道張三說的字詞代表張三的哪個心靈影像(4,9,MT)。
      11. 我們沒辦法知道張三說的話是什麼意思(2,10,MT)。
      12. 我們沒辦法和張三溝通(1,11,MT)。
      因此,溝通是不可能的。

      我的評論:

      對洛克的辯護者來說,作者的論證裡的2、3、6和7都不能反駁,因為這幾個前提都是洛克的語言觀;8到12是從前提裡推論出來的,要反駁這幾個得先反駁它們的前提;1看起來很合理。要幫助洛克的人選擇不多,只能從4或5著手。

      我想,可以嘗試的方向是攻擊作者的5,如果我們要知道張三說的字詞和張三的心靈影像之間有什麼關聯,或許除了通過知道張三的心靈影像是什麼、知道張三說的字詞和張三的心靈影像之間有什麼關聯這兩個管道之外還有別的方法,而且這個方法是我們可以使用的。不過我還沒想到這個方法會是什麼…

      1.31.2010

      修改對知識的傳統分析

      知識的傳統分析是有理據的真信念,然而這個定義遇上了Gettier提出的反例。支持傳統分析的人至少有兩個方法可以挽救自己的定義:指出反例裡用了我們不接受的規則,或修改定義。上次試了第一個方法似乎沒有成功,這次我們試試第二個。

      改成這樣如何呢:
      A:S知道P,若且唯若,P是有理據的真信念,而且S相信P是基於為真的理由。
      Gettier的例子裡,小隨相信我的同事有福特是因為「阿便有福特」這個為假的信念,不符合修改後的定義,不能算知識。

      對手有兩個方式可以攻擊這個定義:找出一個符合傳統分析要求的條件但不是知識的例子,或者,找出一個是知識但不符合傳統分析要求的條件的例子。

      符合傳統分析要求的條件但不是知識的例子:
      阿便沒有福特車,但小隨常常看到他的同事阿便開著福特車跑來跑去、小隨知道阿便有駕照、阿便跟小隨說他有一台福特…於是小隨產生了這個信念:
      1.我有個同事開著福特車跑來跑去、有駕照、他說他有一台福特…
      於是小隨推論出
      2.我的同事有福特
      小隨相信我的同事有福特是基於為真的1,但小隨對2還是沒有知識。

      有人可能會說,小隨相信2是基於他相信「阿便有福特」這個隱藏理由,而這個隱藏理由是錯的,所以小隨對2還是沒有知識。

      但這些理由(不管它是不是隱藏的)為不為真很重要嗎?真的要符合「S相信P是基於為真的理由」我們才會有知識嗎?
      看看是知識但不符合傳統分析要求的條件的例子:
      事實上,阿便沒有福特,簍雷的確有福特。小隨相信阿便有福特,也相信簍雷有福特,而且小隨有好理由相信這兩件事。阿便和簍雷都是小隨的同事,小隨產生了這個信念:
      我的同事有福特
      我猜大部分人會覺得在這個情況下小隨對「我的同事有福特」這件事有知識,但是根據修改後的定義,小隨對這件事沒有知識,因為小隨相信這件事是因為,他相信阿便有福特也相信簍雷有福特,但事實上阿便沒有福特。

      看來這個修改失敗了,但這僅僅只代表這個修改不好,不代表任何修改知識的傳統分析的嘗試都會失敗。

      1.28.2010

      蓋提爾問題(Gettier Problem)

      前面提到,對知識的傳統分析是有理據(justification)的真信念,Gettier在他的論文裡提供了這個定義的反例。
      (這裡用的和Gettier提供的例子不太一樣,但意思差不多)
      小隨常常看到他的同事阿便開著福特車跑來跑去、小隨知道阿便有駕照、阿便跟小隨說他有一台福特…於是小隨產生了這個信念:
      1.阿便有福特車
      根據1,小隨推論出
      2.我的同事有福特車
      然而事實上,阿便沒有福特車,有福特的是另一個名叫簍雷的同事。
      根據知識的傳統分析,小隨對1沒有知識,因為1為假,小隨對2有知識,因為對小隨來說2是有理據的真信念。然而大部份人通常不會覺得小隨對2有知識,知識的傳統分析有麻煩了。

      面對這個反例,傳統分析至少有兩個方法對付它:一,檢查反例裡有沒有用了知識的傳統分析不允許的規則。二,修改對知識的定義。

      先看反例裡至少用了哪兩個沒寫出來的規則:
      R1.我們可以有好理由去相信假的信念。
      R2.對任何命題P而言,如果S有好理由相信P,而且P蘊含Q,而且S從P推論出Q,並接受Q為推論結果的話,那麼S也有好理由相信Q。
       (R1不是指S明明知道P為假還到處找理由讓自己相信P,而是指就算有好理由也不保證信念為真,此外,就算我們有好理由相信假的信念,根據傳統分析假的信念也不會變成知識。)

      在這個反例裡,小隨經由他的同事阿便開著那台福特車跑來跑去、小隨知道阿便有駕照、阿便跟小隨說他有一台福特這些證據而相信假的命題1;而且這個假命題蘊含2,而且小隨的確從1推論出2並接受這個推論結果,那麼小隨也有好理由相信2。

      如果傳統分析拒絕R1接受R2,那麼小隨沒有好理由相信1,而且也沒有好理由相信2;如果傳統分析拒絕R2接受R1,那麼小隨有好理由相信1,但沒有好理由相信2。只要拒絕其中一個規則,小隨就沒有好理由相信2,根據知識的傳統分析,小隨對2沒有知識。蓋提爾問題解決了。

      可是我們真的要拒絕R1或R2嗎?拒絕R1或R2後會發生什麼事?

      考慮一下另一個通常我們會接受的規則:
      R3:在兩個差不多的情下如果有相同的證據,那麼這些證據提供的理由會一樣好(或不好)。
      如果我們拒絕R1或R2其中一個,並接受R3, 那麼不僅在Gettier的反例下小隨對2沒有知識,根據R3,在另一個跟Gettier的反例差不多但阿便真的有一台福特車的例子裡,小隨對2也沒有知識。

      拒絕R1或R2似乎不可行,下次讓我們試試看修改對知識的定義。


      相關文章:
      蓋提爾問題 (Gettier Problem)-哲學哲學雞蛋糕
      蓋提爾問題(Gettier problem) - Thinking
      Gettier Problem — A lot more than just a problem - Wenson的隨筆網站

      1.25.2010

      知識的傳統分析

      知識有很多種類,例如
      • 認識某個人(knowihg an individual)的知識
        我認識安萍
      • 知道某個人是誰(knowing who)的知識
        我知道馬囧是誰
      • 關於何時(knowing when)的知識
        我知道仰山學堂什麼時候上課
      • 學會某個技能(knowing how)的知識
        我會游泳、我知道如何建立一個宗教
      • 知道某件事(knowing that)的知識 ,或稱為命題知識
        我知道龍鬚菜不是種在土裡養的
      而知識論要討論的則是命題知識。

      我們可以把知道某個人是誰、關於何時的知識化約成命題知識:我知道馬囧是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我知道仰山學堂在今年二月六號和七號上課。然而,認識某人的知識和會某個技能的知識似乎沒辦法化約成命題知識,因為就算S知道關於安萍的某些事,S也不見得就認識安萍,就算S知道自由式的手和腳要怎麼擺動、如何換氣,S也不見得會游自由式。因此在知識論的討論裡我們不會提到認識某個人的知識,也不會討論會某個技能的知識。

      要符合哪些條件S才算是對某個命題P有知識?知識的傳統分析說,S知道P,若且唯若S符合下列三個條件:
      • S相信P
      • P為真
      • S有好理由相信P
      講得簡短一點,知識就是有理據(justification)的真信念。我們可以想像少了其中任何一個條件,我們就不會認為S對P有知識的情況。

      S不相信P:
      小安萍的邏輯期末考。雖然小安萍之前把課本習題寫了十次,而且考卷題目都是從習題出的,而且小安萍寫考卷時算得很順暢,寫完還把考卷仔細地檢查了一次,交卷時老師還拍拍她的頭說幹得好,而且老師改考卷時小安萍真的寫得不錯,但守在電腦桌前苦苦刷著成績查詢頁面的小安萍並不相信自己考得很好。

      P為假:
      小隨相信明天有知識論小考,因為有出席的同學、助教跟老師都跟她說明天有小考。但事實上明天沒有小考,大家是要騙她來教室幫她慶生。

      S沒有好理由相信P:
      阿便沒有任何神通能力,有天他夢到下期樂透彩號碼會開出16,於是他就相信下期樂透彩會開出16,而且很巧的下期樂透彩真的開出16。

      然而好像有些情況會成為傳統分析的反例:
      我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但我不相信這故事是真的。
      我不是相信自己的名字是「安萍」,我是真的知道自己的名字是「安萍」。
      但事實上這些不是真的反例。針對第一個情況,那個人是對故事的內容是什麼有知識,而不是對故事裡講的事有知識。針對第二個情況,那種說法只是語言上的修飾,表示那個人不僅僅只是相信自己的名字是「安萍」這件事,而是確信這件事一定是真的。

      知識的傳統分析看起來似乎無懈可擊,但Gettier硬是找出了反例。下次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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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的傳統分析︰被證成的真信念-哲學哲學雞蛋糕

      1.23.2010

      中正哲學二上心得

      (哲學系)倫理學,許漢
      聽老師講著講著我就恍神或打瞌睡的課。

      (哲學系)形上學,鄭凱元
      我滿喜歡這堂課老師的開場白:科學家有時候會問很蠢的問題,例如東西為什麼會往下掉,但這些問題都是很重要的問題;而哲學家問的則是更蠢的問題,例如顏色到底在哪裡(不過我不確定形上學是不是真的能影響科學發展)。

      我們用的課本是Michael Jubien寫的Contemporary Metaphysics,每一章都會先介紹我們要討論的主題是什麼,或是討論這主題之前要先把什麼東西搞清楚,然後再告訴我們各種主張對這個主題的看法,以及這些主張的看法有哪些缺點。

      形上學問的問題是,這世界上有哪些東西存在;如果這些東西存在的話,它的性質是什麼。

      例如,哲學家會問數字存不存在,柏拉圖主義者會主張,數字存在,而且它是抽象的實體;概念論者會主張,數字存在,而且它是我們心裡的概念;唯名論者會說,數字不存在,當我們使用數字的時候(例如,白雪公主和七矮人),其實我們的意思是如何如何(白雪公主和有甲乙丙丁戊己庚這幾個成員的矮人團體)。然而,柏拉圖主義者會遇到的困難是,如果數字是抽象的東西,那我們是怎麼學會它的;概念論者的其中一個困難是,如果數字是我們心中的概念,那麼數字的概念會不只一個;唯名論者的其中一個困難是,當我們使用數字的時候,我們的意思真的是如何如何嗎。

      (哲學系)知識論,侯維之
      用的課本是Richard Feldman的Epistemology。課本的段落標得非常清楚,老師上課時每一段都會講解,讀起來比較輕鬆。助教老胡很親切,有一次他還試圖套101級班對的八卦。
      侯維之好可愛噢,而且他會使用髒話。

      (哲學系)哲學概論,謝世民
      頭髮綁起來後會變得很帥的飄飄老師。課本是Thomas Nagel的What Does It All Mean?,隔週每個小組就要報告一次,差點沒整死我們。不過我還滿喜歡這學期的小組討論,如果沒有其他人的熱烈參予我還真不知道報告該怎麼辦。

      (哲學系)哲學史Ⅰ,Kevin
      哲學史Ⅱ比較有趣,至少不會出現「某某哲學家的主張真是太扯了」「沒辦法你要體諒那時候的人可以觀察到的東西很少(拍拍)」這樣的對話。

      (哲學系)基礎邏輯(一),蔡行健
      基礎邏輯真的比哲概簡單多了。
      剛開學我本來還想,我之前轉學考就讀過了幹嘛再讀一次,但上過課以後發現自修和有人帶讀還是不一樣的,可以聽到比較多有趣的細節,順便看看老師怎麼解決其他同學的疑問,而且老師用的課本和我自修用的不一樣,沒去聽的話我考試大概就爆了。

      (哲學系)語言哲學,王一奇
      語言哲學是分析哲學最早開始研究、論文品質也最好的領域。語言哲學問的問題是,字詞的意義怎麼來的;我們說話時發出的一連串聲音、寫字時畫出的符號或線條本身沒有意義,但我們可以藉著語言或文字了解別人的意思,字詞的意義到底在哪裡呢?

      這學期的課本是Michael Morris的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老師講了Locke對語言的看法(作者認為如果Locke的看法是真的,那麼我們就沒辦法和別人溝通了)Frege提出sense來說明間接脈絡下的等值替換失敗Russell的確定描述詞理論、Kripke怎麼論證專有名詞(proper name)是嚴格指稱詞(rigid designator)、Putnam用孿生地球論證意義不只存在於我們的腦袋裡、Quine對用到模態詞的語句的分析、Davidson的意義理論(和Tarski的真理論的結構很像),還有分組報告老師從Analysis雜誌裡找的討論簡單語句的等值替換失敗的八篇論文。

      我到學期末才知道以森是免費當這堂課的助教,非常謝謝他。

      (哲學系)數位哲學,鄭凱元、蔡行健
      一開始很無聊後來漸漸變得非常有趣的課。印象最深刻的有洪朝貴教授關於智慧財產權的演講,以及蔡行健老師提到用電腦分辨人臉的方法。並且在分組報告裡當米蟲囧。

      (通識中心)羽毛球,林晉榮
      林晉榮:建議宿舍半夜十二點後就斷網路,大家才會乖乖去睡覺,隔天上課才不會遲到。
      (囧)

      (通識中心)在秋天遇見科學,(物理系)潘瑋
      我喜歡潘瑋!
      有時候會用科學理論說明日常生活裡的習慣或習俗,例如婚禮上母舅(而不是伯伯)坐大位是因為正常情況下母舅不用做DNA檢驗我們就可以知道他和新郎或新娘一定有血緣關係。很有趣的課,能引起我對某些物理領域的興趣,進而想找些科普書增廣見聞。這次期末書面報告內容是要我們搞清楚美國牛肉會有什麼危害,以及哥本哈根會議在幹嘛,各至少五百字。

      (通識中心)生命科學概論,呂昱瑋、蕭淑惠、陳永恩
      除了陳永恩一直用聯合踹人天地裡踢爆過的爛梗(例如這個)說演化論是信仰的那兩小時外,(至少對社會組的人來說)這堂課還滿值得去的,會教比高一生物更深入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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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2010

      說明和詮釋

      中文裡有時候「說明」(explain)和「詮釋」(或「解釋」,interpretation)可以通用,但在英文裡它們是有區別的。

      「說明」的用法是,給出理由告訴我們為什麼某件事是這樣這樣而不是那樣那樣;而「詮釋」是用來把語句或文字的意義講清楚。

      例如,我們會說
      演化論是目前為止對生物為什麼會長成現在這個樣子的最佳說明。
      「今夜的天空很希臘」的詮釋是天空很藍。
      「紳士」在島上的詮釋是變態。
      而非
      演化論是目前為止對生物為什麼會長成現在這個樣子的最佳詮釋。
      「今夜的天空很希臘」的說明是天空很藍。
      「紳士」在島上的說明是變態。
      畢竟,生物為什麼會長成現在這個樣子不是字的意義的問題;而當我問老師「今夜的天空很希臘」是什麼,通常我是請老師解釋這句話到底在講什麼,而非央求老師說明為什麼今天的天空是藍色的;我可以從島民那裡得到「紳士」的意思之所以是變態的說明,但說明語源和解釋字詞的意思是兩回事。

      1.05.2010

      概念和概念觀

      概念(concept)只有一個,但我們可以對一個概念有很多概念觀(conception)。

      例如,我們有「正義」這個概念,我們對這個概念可以有很多概念觀:「正義就是把社會資源公平地分配給國家裡的每個人民」、「正義就是懲強扶弱」、「正義就是如果別人打我那麼我也要打回去」、…;但「正義」這個概念就只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