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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010

心物隨附性

這學期的心哲課本提到兩種心物隨附性(Mind-Body supervenience):

心物隨附性Ⅰ:
心靈隨附於物質,若且唯若,物理性質相同的任何東西,他們的心靈性質都會相同。(這不蘊含,如果任何東西的心靈性質相同,那麼他們會有一樣的物理性質)

(例如,長得一模一樣的雙胞胎小隨和阿便目前都擁有同樣的物理性質:被《銀河便車指南》用同樣的角度和力道砸到鼻尖,那麼他們鼻尖上疼痛的感覺會一樣。)
心物隨附性Ⅱ:
心靈隨附於物質,若且唯若,如果某個東西有某個心靈性質M,那麼這個東西會擁有某個物理性質P,而且任何有P性質的東西都會有M性質。

(例如,小隨感覺到鼻尖上的疼痛,那麼表示小隨擁有(在這個例子裡是)被《銀河便車指南》用特定的角度和力道砸到鼻尖的物理性質,而且任何人被那本書用相同的方式對待的話他也會感覺到鼻尖上的疼痛。)
好吧,除了Ⅱ蘊含Ⅰ以外這兩個到底該死地有什麼不一樣?

心物隨附性Ⅰ不保證心靈和物質(例如大腦)有關係。考慮隨便兩坨不佔空間也不由物質組成的心靈,因為他們完全沒有任何物理性質,所以他們的物理性質一樣,那麼我們可以從心物隨附性Ⅰ推論出這兩坨東西的心靈性質完全一樣。此外,如果馬格西亞星球上的十億個心靈都沒有任何物理性質,那麼這一大堆壓不死人的心靈都擁有一模一樣的心靈狀態(所以嚴格來說馬格西亞星球上非物質的心靈只有一種),真是見鬼了!

而心物隨附性Ⅱ保證擁有心靈性質的東西都會有相應的物理性質,因此它蘊含我們的心靈性質是被我們的物理性質決定的。

相關文章:
感質與隨附性原則 - 哲學哲學雞蛋糕

PS.他們完全沒有任何物理性質,所以他們的物理性質一樣。真的可以這樣講嗎囧?

2 comments:

  1. 你可以這樣來想Jaegwon Kim的推論.

    Supervenience I:
    心靈隨附於物理
    iff
    對任何兩個東西,如果它們有相同的物理性質,則它們會有相同的心理性質
    iff
    對任何兩個東西,如果它們有不同的心理性質,則它們會有不同的物理性質

    靈魂或心靈實體(mental substance)沒有任何物理性質(property!),因此,靈魂或心靈實體沒有不同的物理性質,根據SupervenienceI,靈魂或心靈實體沒有不同的心理性質

    --

    「他們完全沒有任何物理性質,所以他們的物理性質一樣」令人感到弔詭的地方,或許是來自‘有’或者‘的’這個字的歧義

    eg11.有人吃了大便 (斷言某人存在)
    eg12.有獨角獸會吃大便 (沒有斷言獨角獸存在)

    eg21.你的大便被偷走了 (斷言大便的存在)
    eg22.獨角獸的角都長在額頭 (沒有斷言角的存在)

    --
    Of course,maybe my interpretation is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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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呀,課本原文的心物隨附性Ⅰ是:心靈隨附於物質,若且唯若,分不出物理性質上有差別的話,那麼他們的心靈性質也分不出差別。

    而兩個心靈實體在物理性質上看不出有差別,所以根據心物隨附性Ⅰ,他們的心靈性質也分不出差別。

    ReplyDe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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