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公主可以是黑人嗎?五種角度談迪士尼的「政治正確」
9 hours ago
豪宅裡發生了謀殺案,在豪宅裡的雇員有在屋外工作的司機和園丁,以及在屋內工作的管家。這三個人都是嫌疑犯。已知管家有不在場證明。菜鳥助理判斷,「如果是在屋外工作的人殺了人,那麼兇手就是司機。」老練的偵探糾正他:「你說的條件句不成立。」Free choice permission:
可是,偵探想說的只是根據現有的線索兇手也可能是園丁,而非兇手一定是園丁。
- 要嘛兇手是司機,要嘛兇手是園丁。(根據司機、園丁和管家都是嫌疑犯,而管家有不在場證明)
- 並非,如果是在屋外工作的人殺了人,那麼兇手就是司機。(根據老練偵探對新手的糾正)
- 在屋外工作的人殺了人,而且兇手不是司機。(根據2和語句邏輯的推論規則)
- 兇手是園丁。(根據3、在屋外工作的人只有司機和園丁)
剛剛才發現國小老師已經寫了,在這邊。礦工案例:
十個礦工因為礦道崩塌被困在裡面。這十個礦工要嘛全部都在A坑道要嘛全部都在B坑道,但外面的人不知道他們到底在哪個坑道。已知明天會下大雨,而且沙包的數量只夠封住一個坑道,如果用沙包封住其中一個坑道,沒封的坑道裡如果有人的話那些人都會被淹死;如果都不封的話那十個人裡最矮的會被淹死。這時候我們通常會選擇不封坑道,可是:Joe之前跟我說的:
1和6矛盾。
- 不封A坑道而且不封B坑道。(根據我們的選擇)
- 如果礦工全部都在B坑道,那麼封A坑道。(根據案例中的設定和前件成立時我們的選擇)
- 如果礦工全部都在A坑道,那麼封B坑道。(根據案例中的設定和前件成立時我們的選擇)
- 礦工全部都在B坑道,或者礦工全部都在A坑道。(根據案例中的設定)
- 封A坑道或封B坑道。(根據2、3、4和語句邏輯推論規則)
- 並非,不封A坑道而且不封B坑道。(根據5和和語句邏輯推論規則)
從(P∧Q)→R,我們可以用語句邏輯推論規則得到(P→R)∨(Q→R)。Note:
然而,想像有個同時按兩個開關才會亮的奇怪電燈。「如果我按A開關而且我按B開關,那麼電燈會亮」不代表「如果我按A開關那麼電燈會亮,或者,如果我按B開關那麼電燈會亮」。
量子計算不像傳統的計算,量子計算必須能夠完全地可逆。為了瞭解什麼叫做可逆性,我們可以想想一個簡單的口袋型計算機裡頭的運作情形,當按下2+2,結果出現4,但沿著這個計算方向,前往答案的路徑將被摧毀,如果你遇到一台計算機顯示出4,你無法知道原先的輸入是2+2,或1+3,還是(237×558)/2-66119。…(略)…這種計算是不可逆的,你無法再次回頭。這章稍後介紹了一個解決方法:可控制否邏輯閘。輸入和輸出都有兩個位元,第一個位元用來控制否邏輯閘會不會運作(0是關閉,1是開啟),第二個位元才是否邏輯閘要處理的位元(輸入1則輸出0,輸入0則輸出1)。只要把可控制否邏輯閘的輸出值丟回邏輯閘裡就可以得到輸入值;此外,其他的邏輯閘都可以用可控制否邏輯閘做出來,所以問題解決了。
相同的電子健忘症也會發生在每個單一邏輯閘的層面上,一個否邏輯閘具有明確的可逆性,假設結果是1,你可以確知它的輸入一定是0。或邏輯閘和與邏輯閘只會在單一面向上運作,假如輸入是10或01或11,則結果是1。只知道它的輸出值,是不可能知道原先的輸入值,過往的歷史已經被抹去了。
…(略)…總的來說,在量子系統內,訊息通常是守恆的,歷史從未被抹去的。如果邏輯閘是由單一原子或次原子粒子所組成,它們應該存在於一台量子電腦內,而它們所處理的計算過程必須是可逆的。你可以盡其所能的操縱這些粒子來解決問題,一旦你有了答案,理論要求一定存在著一種方式可以回到原先所提的問題。它必須有機會從輸入回到輸出,然後再次回到輸入。
「老師,我的實驗的結果跟理論不一樣耶。」有時候會有這種莫名的自信,不過總是後來發現是自己沒搞清楚作者在說什麼而搞的烏龍。
「這有兩種可能,要嘛你做錯了,要嘛你會得諾貝爾獎,你覺得是哪一個?」
「……大概是我做錯了。」
「老師,我覺得這個哲學家的理論怪怪的耶。」
「要嘛你誤讀了,要嘛你可以丟論文上一流期刊,你覺得是哪個?」
「靠,當然是投文章給期刊啊!」
例如,有些道德實在論者可能會主張,道德判斷的真假值和個人喜好無關(不會因為我討厭吃芋頭而改變「種芋頭是道德上錯的的行為」這個判斷的真假值);有些可能會主張,道德判斷為不為真和現實世界的人們的想法無關,而是跟理想世界中人們的看法有關;有些可能會主張,只和行為者(agent)在想什麼有關,和行為者以外的人(judger)在想什麼無關。
這個理論會允許這個情況發生:儘管所有人都認為吃狗肉是道德上錯的,「吃狗肉不是道德上錯的」仍然是正確的道德判斷。也就是說,人們認為某件事是道德上怎樣怎樣,和事實上某件事是道德上怎樣怎樣一點關係也沒有。
因為某個道德理由(moral reason)而去做A的意思是,考慮到做A後會出現的道德結果(例如能不能減少痛苦),或是考慮到A這個行為本身具有的道德性質(例如信守承諾是道德上對的)而去做A。 在下列條件下,道德理由將會是道德要求:如果S在沒有其他好的道德理由的情況下不做A,那麼S做了一件道德上錯的事。
想像這個情境(我不擅長想有趣的例子,看官們請忍受一下Armstrong舉的無聊範例):Armstrong對道德兩難論證的分析:
Jim之前答應他的同事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完成他的專案計畫,但基於天曉得是什麼的原因,在Jim沒有做錯任何事的情況下(例如偷懶),Jim的進度不如預期,而且明天就是最後期限了。然而今天是Jim他女兒的生日,按照慣例他們一家人會一起慶祝;雖然Jim之前沒承諾會參加,但大家都預期他會到場,而且如果Jim沒去的話她女兒會很失望。極端道德實在論可以容許出現這種道德兩難,因為在上述的情況下「Jim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和「Jim不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而去陪女兒)」這兩個判斷的真假值和任何人的心靈狀態都無關*1,完全符合極端道德實在論者對道德判斷的定義。
如果Jim打算如期完成專案計畫,她女兒就得忍受沒有爸爸的生日派對;如果Jim打算赴生日派對,他就沒辦法完成答應同事的任務。而且專案計畫和避免女兒幼小的心靈受傷的重要程度是一樣的。因此現在Jim處於道德兩難的情境。
Jack處於和Jim在道德面向上幾乎一樣的兩難情境中,然而Jim比較想要經營家庭生活,Jack比較想要經營事業生活,而且他們的偏好不是基於對家庭或事業有錯誤的認知或誇大的想像。
Armstrong的論證是這樣的,
- Jack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根據對上述案例的判斷)
- Jim應該不遵守對同事的承諾。(根據對上述案例的判斷)
- 如果Jim應該不遵守對同事的承諾,那麼,並非Jim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為推論出4而做的預設)
- 並非Jim應該遵守對同事的承諾。(根據2、3)
- 行為者應不應該遵守承諾端賴他個人比較想要經營怎樣的生活的考量。(根據1、4)
- 如果極端的道德實在論為真,那麼對於行為者應該做什麼事的道德判斷不會受行為者個人比較想要經營怎樣的生活的影響。(根據極端的道德實在論的定義)
- 極端的道德實在論是錯的。(根據5、6)
這個論證最重要的部分是1、2和3,除了6以外4到7都是從它們推論出來的,因此想要挽救極端道德實在論的人大概只要從那三個前提下手,也就是解釋「S應該做X」是什麼意思,就好了。可能的解釋方式至少有以下三種:
a. S應該做X,若且唯若,支持S做X的道德理由沒有被其他道德理由凌駕。另一個比較強的解釋是,在a的解釋下,遵守對同事的承諾和不遵守承諾端在道德上都一樣重要,沒有哪一個凌駕於另一個,因此對雙J而言這兩件事都是應該要做的,所以前提3是錯的。
b. S應該做X,若且唯若,支持S做X的道德理由凌駕於其他道德理由。
c. S應該做X,若且唯若,支持S做X的道德理由沒有被其他道德理由凌駕,而且考慮到S(在沒有錯誤認知、不理性或偏見的情況下)打算怎麼經營他的人生,支持S做X的道德理由將會凌駕於其他道德理由。
在b的解釋下,遵守承諾和不遵守承諾端在道德上都一樣重要,沒有哪一個凌駕於另一個,因此對雙J而言這兩件事都不應該做。所以前提1和2是假的;前提3則為真,因為,如果Jim有凌駕於其他道德理由的道德理由要不遵守承諾端,那麼Jim當然就不應該把時間用在趕工那分專案計畫*2。
在c的解釋下,前提1、2和3都為真,因此這個論證成立。雖然這個解釋和平常我們對「S應該做X」的解釋可能不太一樣,但在這個論證裡它已經夠用了。
但是,試圖用重新解釋前提的方式來反駁論證的人,忽略了這個論證最重要的主張:道德判斷的真假值的確會受某些心靈狀態影響,而不是像極端道德實在論者宣稱的那樣。畢竟在道德兩難的情況中,雖然雙J遵守承諾也不是,不遵守承諾也不是,左右為難,但還是得選一個做,但是要怎麼選呢?既然在非心靈狀態的面向上雙J的情況幾乎一樣(所以不能用來判斷應該怎麼做),那麼就用某種心靈狀態判斷吧:Jim比較想要經營家庭生活,Jack比較想要經營事業生活,由此判斷要Jim陪女兒、Jack趕計畫。由此可見心靈狀態的確會影響道德判斷的真假值,因此極端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大概不會對。
反駁a:解釋c和平常我們對「S應該做X」的解釋不一樣啦!看看解釋a和b多麼符合我們使用「S應該做X」的直覺啊。最後,Armstrong對道德兩難論證的澄清:
回應:這個反駁要嘛沒搞清楚反極端道德實在論者想用這個論證幹嘛,要嘛低估了我們使用語言的彈性。這個論證不是要證明所有的道德判斷都要考慮某種心靈狀態,所以就算解釋a或b完全捕捉了我們使用「應該」的直覺也沒有比較贏。此外,解釋c的確捕捉了部分,而不是全部,我們使用「應該」的直覺。
繼續反駁:解釋c說的「應該」是speech acts或語用,沒有真假值可言。也就是,那根本算不上是道德判斷,那只代表了S做了要去做X的承諾。
再次回應:好啦,就算那只是個承諾而不是道德判斷,我們還是會覺得對於雙J在這個情境下應該做什麼事的道德判斷,得參考他們對自己人生的規畫。也就是說,解釋c的應該是不是speech act、是不是語用,和雙J應該做什麼行為沒有關係。*3
* * *反駁b:解釋c說的「應該」不是道德判斷,因為它不符合極端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因此前提6是錯的*4,這個論證不成立。
回應:解釋c說的「應該」是道德判斷。而且這個論證要討論的是,有些道德判斷是不是要考慮行為者對人生的規畫;然而極端道德實在論者直接把道德判斷定義為不考慮任何心靈狀態而做出的判斷,這是個循環定義,因此反駁b失敗。
* * *反駁c:指出這個情境不是道德兩難。
回應:修改情境,使雙J處於道德兩難。
* * *反駁d:我同意做道德判斷時可以考慮行為者之前的行為(但仍然不考慮行為者的心靈狀態,所以沒有違反極端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例如Jim之前都比較照顧家庭,那麼以此為由判斷Jim應該陪女兒也會是個道德判斷。
回應:行為者之前之所以會做那些行為,是因為他們心裡的人生規畫或別的東西造成的,因此表面上考慮行為者之前的行為似乎和極端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沒有衝突,但事實上有。
Armstrong總結道,目前似乎沒有好的理由能反駁道德兩難論證,所以我們似乎可以承認有些道德判斷的確會考慮到某些心靈狀態,因此極端的道德實在論對道德判斷的定義是錯的。
人在靜止的時候,大有兩成的能量用在供給只佔身體重量百分之二的腦子上。其他腦子沒人類大的生物都活得好好的,表示有小腦袋就足夠在世界上生存了,那為什麼演化會讓人類發展出大腦袋這麼耗能量的東西勒?除此之外大頭也容易造成難產。
作者說,模仿其他人類有演化上的優勢,例如如果簍雷有能力模仿別人,那麼把很會磨石器的人的技巧學起來,簍雷就可以省下慢慢探索石頭怎麼磨比較好的時間和力氣,然後去尋找食物或交配對象。而模仿需要比較大的腦袋才能辦到(?),因此有助於發展出大腦袋的基因在演化上比較吃香,連帶地,有助於發展出找會模仿的人當交配對象的基因也會比較吃香,久而久之人類的腦袋就變大了。
一旦生物發展出了模仿的能力,瀰因對該生物的生存就會變得很重要,在瀰因的壓力下該生物的腦袋就會越來越大。為什麼人類會有利他行為?
這裡說的利他行為不是指親戚間無償的幫助或和陌生人合作以獲得好處之類的行為,而是指完全得不到任何生殖利益的利他行為。例如小隨出國到嘎嘎烏拉拉,並且在當地餐廳用過午飯後在桌子上留下小費;小隨知道她大概再也不會到嘎嘎烏拉拉國,大概再也不會遇到那個服務生,但小隨還是留下了小費。
從基因的角度很難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無償的利他行為,畢竟,如果有某個族群是利他的,只要有個自私的個體混進去,自私的個體不必付出就能得到好處,那麼自私個體的基因就會在族群裡散布開來。
作者認為人類之所以會有利他行為是因為利他行為有助於散播瀰因。我們傾向親近對我們好的人、聽他們說話。此外我們有時也會以附和別人的意見當作回報,例如,受邀共進晚餐的客人如果忘記帶伴手禮,客人就會比較傾向同意主人說的話(我媽聽了後說:吃人的嘴軟嘛!)。利他的人說話時,除了表達他喜歡或討厭的書、覺得好吃或不好吃的食物、某某政客如何如何,也會宣揚自己幫助別人的理念;所以利他的人在散播自己的瀰因的同時,利他的想法也跟著散播出去了。
不過有時候可能會有奇怪的東西混進去,例如表面上利他,私底下淨搞些小動作的人,如果能不被抓到的話,他散布瀰因的能力大概不會差到哪裡去。這本書的最後一章,作者說人類通常會覺得有個發號施令、接受感官經驗的自我(self)存在:我選擇今天走左邊或右邊的路回家、我覺得很無聊、我跟電腦下圍棋結果被痛宰。但這其實是幻覺。人類之所以有自我的幻覺是因為,「事情是這樣這樣」、「我認為事情是這樣這樣」這兩個瀰因之中,後者比較容易被腦袋接受,腦袋也比較願意散布後者。
例如我可以懷疑自己是個桶中腦,我面前的筆電、正在聽的狼與辛香料OST、剛剛喝的青草茶其實都不存在,僅僅是電流訊號而已。聰明的反例或回答:
或者就算我相信自己不是桶中腦,我還是可以懷疑別人沒有心靈;就算我相信別人有心靈,我還是可以懷疑他們的心靈和我的是不一樣的。
我也可以問東西實際上有顏色嗎。當然視力正常的人可以看到東西的顏色,但感覺到東西有沒有顏色和東西事實上有沒有顏色是兩回事。我猜更清楚的問法是,閉上眼睛以後,東西還有顏色嗎?回答是的人的立場可能認為東西本身就擁有顏色性質,回答否的人可能認為顏色的性質要依賴心靈才能存在。
我覺得這些世界實際上的樣子可能跟我看到的不一樣的想法很有趣,雖然可能有人會覺得問這些問題的人腦袋有洞。
哲學家試圖定義某個概念或找出某個規則時,通常會有別的哲學家試圖找反例。有些反例真是舉得非常棒,讓我不禁讚嘆「原來反例可以這樣舉耶」,偶爾則是「幹!我怎麼沒想到」。有趣的問題:
例如Kevin上課時講到這個規則:
當我們判斷S道德上應該做P時,P必須是S能力所及的事。這個規則還滿直覺的,畢竟要別人完成他能力所不及的事根本就是在找碴;但醜男想到了反例:S欠別人錢,雖然S沒有能力還那筆錢,我們還是認為S應該還那筆錢。
Gettier對知識的傳統分析提出的反例也很精彩。
有些關於語言或概念的問題我覺得滿有趣的,而且真的有哲學家在研究它們!例如為什麼造句時不能寫「我用字典查『不愧屋漏』的意思」、剛出廠的船和五年後零件全換掉的船是同一艘船嗎等等。夠聰明的話也可以把哲學理論應用在生活上婊別人(用哲學婊人欸多帥啊,不過被婊的人可能會聽不懂),Yoshi提供了一些很棒的例子:
(男女朋友吵架)此外哲學念久了,現在我表達自己意見的時候會多想一下,這樣表達別人容不容易理解、會不會有反例之類的問題。雖然這樣會花比較多時間,但挑自己的毛病也滿有趣的。
簍雷:「你根本不難過!」
小隨:「難不難過我說了算,你算哪根蔥!」
簍雷:「從表情和動作來看你根本不難過!」
小隨:「你行為主義者噢!」
(PTT西哲板Yoshi回覆別人的話)
建議你可以參考羅素的確定描述詞理論,或許可以紓解一些你那個明知自己渺小不特別,但又很希望自己獨一無二的焦慮。
1-1:你覺得學校最漂亮的建築物是哪一棟(要寫出建築物的名字)。1-1我寫文學院,不過不是因為我覺得文學院很漂亮,而是因為待在文院四樓的時候我會覺得很開心。1-2我寫圖書館,因為老師要我們寫建築物的名字,而我猜大家都知道「圖書館」怎麼寫、通常每個大學都有圖書館、大家都知道「通常每個大學都有圖書館」。
1-2:把全班上一題的答案做統計,你猜哪個答案出現最多次。
2-1:有個超能力訓練班要招生,學費多少錢你才願意去?(答案可以是負的)
2-2:把全班在上一題的答案取平均,你猜平均是多少?(±10%都給對)
1-2的正確答案是行政大樓。可能很多人會嚇一跳,行政大樓明明不是最漂亮的為什麼它會被拱出來啊。這是因為我要求要寫出建築物的名字,所以大家只會從知道名字的建築物裡挑一個寫;就算某棟樓真的很漂亮,可是大家都記不住名字,這棟樓就沒辦法成為最高票了。我覺得2-2真是很有趣的題目,當大家都知道把2-1寫得很大很大(但是又不能寫無限大),回答2-2對自己才有利時,那我到底要把數字寫得多大才夠勒?
這就是為什麼選舉時候選人會拼命打知名度的關係;而且就算選舉時票票等值,選舉結果還是會跌破大家眼鏡(這個候選人明明不是最好的怎麼會當選啊)。
2-2,寫無限大的不算啦,那不是數字。這題的訣竅是在2-1把自己的答案寫得很大很大很大很大,大到其他同學的答案、全班的人數都不會影響的地步,然後2-2就寫那個數。
出這題要告訴我們的是,有時候選美比賽還是要評分什麼的,例如每個評審可以打1-100分,這樣的評分制似乎很公平,但只要某個評審給的分數很極端,就可以影響評分的結果。有人可能會說,那把最大值和最小值都去掉再取平均,但就算是這樣,也只要收買兩個評審就夠了,一個打極端分數當砲灰,一個打比較不極端的分數來影響評分結果。
∀x(Ax∨∀x(Bx))搞清楚量限詞量限的範圍也可以幫助我們選擇適合的變元來替代,以免改變量限詞的限制範圍,例如:
在這個例子裡右邊的∀x的量限範圍是Bx,因為Bx已經被別的量詞限制了,所以左邊的∀x量限的範圍只有到Ax。對左邊的∀x做替換的時候只能替換Ax的部分,不要撈過界去管右邊∀x家的Bx。
∀x∃y(Ax→By)(2010年春修蔡行健基礎邏輯二的同學,以上就是那張講義上UI、EG、EI、UG的第一個規則講的事)
在這個例子裡∀x的量限範圍是Ax,∃y的範圍是By,當我們要對∀x做替代的時候如果是用y來替代,變成∃y(Ay→By),那麼∃y的量限範圍就會是Ay→By。為了避免替代後∃y的量限域改變,對∀x做替代的時候不要用y。
∀x(Ay∧Bx∧Cx∧Dx)我們接著看UI、EG、EI和UG規則。
如果我想把∀x用a替代,那麼替代後的結果會是Ay∧Ba∧Ca∧Da,不是Ba∧Ca∧Da,也不是Ax∧Bx∧Ca∧Da。
Aa∧Ba∧Cb∧Db
如果我想把這個語句替代成存在語句,我可以改成∃x(Ax∧Bx∧Cb∧Db),或∃x(Aa∧Ba∧Cx∧Dx),或連用兩次規則變成∃x∃y(Ax∧Bx∧Cy∧Dy),但是不能改成∃x(Ax∧Ba∧Cb∧Db)或∃x(Ax∧Bx∧Cx∧Dx)。
∀ωΦωEG:存在通則化(existential generalization)
/∴Φα
ΦαEI:存在個例化(existential instantiation)
/∴∃ωΦω
∃ωΦω這個規則有兩個額外限制,
/∴Φα
ΦαUG有額外三個限制:
/∴∀ωΦω
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用「Rx」代表「x是烏鴉」,用「Bx」代表「x是黑色的」,我們可以把這個命題用述詞邏輯改寫成:
∀x(Rx→Bx)我們要怎麼判斷這個命題有沒有意義?只要命題裡提到的事物理上有可能被觀察到,我們可以藉著直接或間接的感官經驗知道這個命題為不為真,這個命題就是有意義的命題。「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是個有意義的命題,因為我們能觀察到烏鴉,也能觀察烏鴉是不是黑色的。
P: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黑色烏鴉、黑的非烏鴉、非黑的非烏鴉)非烏鴉的東西都可以驗證P,但他們同時也可以驗證R,因此這種驗證例沒辦法告訴我們,P和R到底哪個可信度比較高。然而黑色烏鴉可以驗證P並否證R;非黑烏鴉可以驗證R否證P。因此,當我們在檢查命題P時,只會把黑色烏鴉當驗證例,把非黑烏鴉當否證例,不考慮黑的非烏鴉、非黑的非烏鴉。
R:所有的烏鴉都不是黑的(非黑烏鴉、黑的非烏鴉、非黑的非烏鴉)
這裡要討論的是,在還沒有否證例出現的情況下(否證例出現的話真假立辨就不用玩了啊),根據現有的經驗證據,理論P和理論R哪個可信度比較高。所以我不用拿P和¬P來比較。
安萍:「哈囉小丸子,你相信飛天麵條怪物存在嗎?」如此一來我就能知道小丸子相信飛天麵條怪不存在。
小丸子:「我相信飛天麵條怪不存在窩~」
「欸簍雷,我剛剛跟小隨告白,結果她跟我說,『如果太陽從西邊出來,我就當你女朋友。』我沒希望了啦嗚哇啊啊啊!」
「白痴啊,你沒辦法從這句話推論出小隨永遠也不當你女朋友,這是無效推論。」*1
「不好意思,請問哪裡有加油站?」
「噢,經過郵局一直走走走,右手邊左轉,再右手邊左轉,右手邊左轉那間就是了。」
二十分鐘後,不時瞄向油箱的無辜駕駛人終於找到傳說中的加油站,五年前就廢棄的。
拄著拐杖的阿公搖搖簍雷的肩膀,問,「請問物理上你可不可能把尊臀往右移十公分?」除了形式(form)和語意(semantic)另一個在語言上扮演重要角色的就是語用(pragmatic)。我們沒辦法從字面上看出語用,而是要從對話的情境裡或溝通雙方共同的背景知識推敲除了字面上的意思外,那句話還意味著什麼別的東西。我猜許多溝通不良的例子都是因為沒把語用搞清楚,而且可能會讓別人覺得不夠體貼或者讓自己鬧出笑話,像是美國影集The Big Bang Theory裡的Sheldon Cooper(第一季第二集的這個,哈哈哈)。
簍雷心讚:他問物理上的可能欸,還挺有哲學素養的嘛!觀察了他座位右邊十公分處的一片空曠,「這是物理上可能的。」
十秒後護父心切的婦人終於忍不住了,一掌從簍雷頭上巴下去:「死猴囡仔,叫你往右移空出位子來啦!」
如果太陽從西邊出來,我就當你女朋友;但不承諾太陽從別的方位升上來時會不會當你女朋友。根據日常經驗,大部分的人不會把自己的話講得那麼精準,用邏輯直接翻譯那句話不會是個好主意,事實上小隨講的大概是這個:
只有在太陽從西邊升上來的時候我才會當你女朋友,但太陽根本不會從西邊升起來,所以你永遠也沒機會科科。此外來向我們哭訴告白被打槍的傢伙通常是要抒發自己的挫敗還是其他什麼東西,而不是來報告自己的推論結果。
心靈隨附於物質,若且唯若,物理性質相同的任何東西,他們的心靈性質都會相同。(這不蘊含,如果任何東西的心靈性質相同,那麼他們會有一樣的物理性質)心物隨附性Ⅱ:
(例如,長得一模一樣的雙胞胎小隨和阿便目前都擁有同樣的物理性質:被《銀河便車指南》用同樣的角度和力道砸到鼻尖,那麼他們鼻尖上疼痛的感覺會一樣。)
心靈隨附於物質,若且唯若,如果某個東西有某個心靈性質M,那麼這個東西會擁有某個物理性質P,而且任何有P性質的東西都會有M性質。好吧,除了Ⅱ蘊含Ⅰ以外這兩個到底該死地有什麼不一樣?
(例如,小隨感覺到鼻尖上的疼痛,那麼表示小隨擁有(在這個例子裡是)被《銀河便車指南》用特定的角度和力道砸到鼻尖的物理性質,而且任何人被那本書用相同的方式對待的話他也會感覺到鼻尖上的疼痛。)
所有的X都是Y推不出有些X是Y。之所以會有這種差別是因為,我們目前學的邏輯系統有個公理是:
所有的東西都是X可以推出有些東西是X。
「所有的東西」這個集合不能是空集合。因此所有的東西都是X可以推出有些東西是X。但公理沒規定X不能是空集合,所以X仍可能是空集合,因此所有的X都是Y推不出有些X是Y。
林默娘是宋朝初福建莆田大戶人家的女兒,但還沒嫁就死翹翹了。當時的習俗是女子的神主牌不能供在自己家,要放在夫家供奉,如果還沒嫁就只能當沒人拜的孤魂野鬼。林默娘的家人捨不得她就蓋了一間姑娘廟專門放還沒嫁就翹辮子的女生的牌位。因為這間廟很靈驗就漸漸成了媽祖信仰。陳元煦<莆田人普遍信仰媽祖的原因——兼談「娘媽」名稱的由來和演變>,《媽祖信仰的發展與變遷》,台灣宗教學會,民92,頁259-266:
信媽祖的原因:蔡相煇<白塘李氏與媽祖信仰的奠立>,《媽祖信仰的發展與變遷:媽祖信仰與現代社會國際研討會論文集》,頁43-55:
名稱的由來和演變:
- 經濟:莆田對外貿易發達,常常要出海經商,而據說海神中以媽祖最靈,所以大家都拜她。
- 莆田文化發達,也出了一些知名的文學家、政治家、思想家,他們覺得媽祖一生的事蹟很感人,做了許多作品稱讚她,還有莆籍名相陳俊卿獻地建白湖順濟廟,在這些人推動下媽祖信仰在莆田發展的很快。
- 朝廷屢封媽祖。因為朝廷有些政治或經濟上的計畫都需要有人出海,所以褒封媽祖提供那些去
送死冒險的傢伙心靈上的支柱。- 信仰的傳承性:有點像「這是我阿公嚥氣前留下來的菸屁股不可以丟不可以丟不可以丟要當傳家寶啊啊啊啊啊」那樣的情況。
莆田有個風俗是女生出嫁的時候要帶一尊草紮的新娘媽。風俗的由來是,相傳古時候莆田有一個姓張的老婦人撿了一個女棄嬰回來養取名叫金蘭,但金蘭還沒長大婦人就死了;後來金蘭出嫁時把象徵養母的草紮新娘媽帶到夫家供奉。
另外,莆田民間對婦女的親暱稱呼是叫她名字的最後一個字,而對長輩婦女的敬稱則是在最後一個字(或她娘家住址的地名)再加上「媽」。所以林默娘被叫做「娘媽」或「湄洲媽」。
至於「娘媽」怎麼變成「媽祖」的,好像有很多說法,例如祖比媽地位更高,或是「媽祖」是「娘媽之祖」的簡稱,另外蔣錐錟的<「媽祖」名稱的由來>中提到名稱改變可能是因為近年台灣的各廟要爭誰是最早從湄洲分靈的媽祖而起的。本文作者猜測「媽祖」是「娘媽祖廟」的簡稱,且時間不是台灣近年而是更早之前。
莆田地方的人普遍都信媽祖,文獻記載第一座有供奉媽祖的廟是莆田的聖墩祖廟,由李富的父母在李富一兩歲時(1086年)用他的名義捐錢捐地蓋的。張珣<從媽祖的救難敘述看媽祖信仰的變遷>,《媽祖信仰的發展與變遷》,頁169-192
李振是李富的堂弟,宋徽宗的時候路允迪出使到高麗,李振是使節團之一,有次在海上差點遇難,向媽祖祈禱才得救,回國後(1122年)李振建議路允迪奏請朝廷賜媽祖「順濟」廟額,媽祖信仰於是從民間私祀變成公開信仰。
1127年,金兵南侵,李富召募義兵抗敵,有次差點遇到海難還好媽祖救了他,回鄉以後在白塘莆田溪的浮嶼蓋了只供奉媽祖的廟。
1150年,李富重建了聖墩祖廟,而且把本來在放在右邊的媽祖神像移到中間,從陪祀神升格成主神,本來的主神被擠下去成陪祀神(要說明李富有什麼好理由重排位階好麻煩噢,報告的時候如果有人問我再講)。
之後白塘李氏家族的人一直信奉媽祖,李清淑在1299年還幫聖墩祖廟新蓋了蕃氂殿,但這次改建後就找不到關於這間廟的紀錄了,也不曉得這間廟現在還在不在、廟址在哪裡。
民間傳說或史料記載或其他雜七雜八不管是不是真有其事的紀錄上,除了把你從海裡撈起來媽祖在台灣的業務範圍還有哪些勒:嗯,媽祖真可愛。
- 抵擋原住民進攻
- 幫助擊潰來打台灣的軍隊,或在交戰中保護我方軍隊
- 趕走盜賊
- 除蟲害
- 解旱災
- 治洪水
- 驅除瘟疫
- 提醒大家有最近有難(地震)要注意
- 反核運動
(1)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Superman走出來。Forbes說,這兩個語句要表達的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完整的解釋應該長成這樣:
(2)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Clark Kent走出來。
(3)如此穿著的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如此穿著的Superman走出來。「如此」的指涉物會隨著它後面的詞改變,(3)裡的第一個「如此」指的是Clark Kent,第二個「如此」指的是Superman;而(4)的第二個「如此」指的是Clark Kent,和(3)的第二個「如此」意思不一樣,所以這裡的「Superman」和「Clark Kent」不能等值替換。
(4)如此穿著的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如此穿著的Clark Kent走出來。
(5)Lois相信Superman會飛。完整的解釋會是這樣:
(6)Lois相信Clark Kent會飛。
(7)Lois相信Superman會飛,以這樣的表達方式。「以這樣的表達方式」意思是Lois會用特定的文字組合表達她的信念。(7)的「這樣」指的是「Superman會飛」這個文字組合;而在(8)裡的「這樣」指涉到另一個文字組合:「Clark Kent會飛」。因為兩句的「這樣」意思不一樣,所以不能等值替換。
(8)Lois相信Clark Kent會飛,以這樣的表達方式。
(9)Lois相信Superman就是Superman。僅僅藉著加上「雖然她不會說自己有這個信念」就能讓我們知道「Lois不相信Clark Kent就是
(10)Lois相信Clark Kent就是Superman,雖然她不會說自己有這個信念。
(11)Oedipus想和Jocasta結婚。可是「Jocasta」是專有名詞,「Oedipus的媽媽」是確定描述詞;前者在任何可能世界都會指涉到同一個人,後者則可能會指涉到不同的人,語意不一樣怎麼能等值替換勒?
(12)Oedipus想和他媽媽結婚,雖然他不會這樣講。
(ws)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人是Clark Kent,而且Lois相信這個人就是Superman。雖然Lois不會說自己有這個信念。在第一種解釋下,Lois的信念僅僅是「某個特定的人就是Superman」,她的信念不包括那個特定的人到底是誰,再加上Lois不會說她相信Clark Kent就是Superman,(ws)的語用蘊含似乎是Lois不相信Clark Kent就是Superman。
(ns)Lois相信: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Clark Kent,而且他就是Superman。雖然Lois不會說自己有這個信念。
(1)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Superman走出來。(1)和(2)都描述了同一件事情:某個特定的人走進了電話亭,然後這個人走出了電話亭,所以他們的語意都是一樣的;然而在語用上,(1)可以用來告訴別人,這個人進電話亭後換了衣服才出來,(2)則可以用來告訴別人這個人進電話亭前後沒有太大變化。
(2)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Clark Kent走出來。
(3) Clark Kent走進電話亭,然後Clark Kent走出來,但他出來後沒有人認得出他是Clark Kent。Saul說,看,在(2)加上「但他出來後沒有人認得出他是Clark Kent」後得到的(3),語意上蘊含了Clark Kent換了衣服才出來,因此意思幾乎和(1)一模一樣。所以問題果然是出在語用上。
(4) Lois 相信Superman會飛。我們大概不會說(4)和(5)有相同的語意,這樣似乎會違反我們的直覺,畢竟,Lois 根本不相信Clark Kent會飛啊。所以Saul最後建議,要嘛簡單語句跟間接脈絡用不同的方式解決,但是要說明為什麼非得用不同方式解決不可;要嘛兩種脈絡都用語用和語意的區分來解決,但要說明為什麼我們會覺得不符合直覺。
(5) Lois 相信Clark Kent會飛,雖然Lois不會說她有這個信念。
前提:所有的X都是Y。前提的意思是,如果有個東西是X,那麼它會是Y;而結論的意思是,有些東西既是X也是Y。
結論:有些X是Y。
包涵了指涉到不存在的東西專有名詞或確定描述詞的語句,為什麼會有意義?武則天就是武則天。我們會覺得第一句是廢話,第二句讓我們多知道別的事情。為什麼呢?根據確定描述詞理論,第二句可以分析成這樣:
武則天就是武媚娘。
這個分析可以告訴我們,x是武則天和x是武媚娘這兩個不同意義的述詞只對同一個東西為真,新資訊就是從這裡來的。
- 至少存在有一個東西是武則天。
- 只有一個東西是武則天。
- 任何是武則天的東西就是武媚娘。
當我說「武則天的鬍子是粉紅色的」的時候,根據確定描述詞理論,這句話可以被分析成,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武則天的鬍子,而且這個東西是粉紅色的。排中律(Law of excluded middle)要如何應用到,包涵了指涉到不存在的東西的確定描述詞的語句上?
羅素會說,這句話當然有意義啊,雖然這句話是錯的,因為事實上武則天沒有鬍子。
排中律是指對任何命題P來說,(P∨ ¬P)為真,白話就是要嘛P是真的要嘛P是假的。「x不存在」這樣的語句要怎麼為真?
可是「武則天的鬍子是粉紅色的」和「武則天的鬍子不是粉紅色的」兩個命題看起來都為假,因為兩種說法好像都蘊含了武則天有鬍子。排中律怎麼辦?
Russell說,如果P是指武則天的鬍子是粉紅色的,那麼¬P應該是:不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武則天的鬍子,而且這個東西是粉紅色的(而非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武則天的鬍子,而且這個東西不是粉紅色的)。
Russell認為,如果句子裡的單稱詞沒有指涉到任何東西,那麼這個句子沒有真假值。那麼根據他的想法,
武則天的鬍子不存在。如果武則天的鬍子真的不存在,那麼上面這句話就沒有真假值,談不上為真。
Russell說,這樣想不對啦,「存在」是量詞,不能當成述詞用。當我們說「x存在(或不存在)」時,不是在歸屬「存在(或不存在)」這個性質給x,而是說世界上沒有東西可以被x指涉到。
(1)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雪,而且我的阿嬤認為這個東西是白的。在第一種解釋下,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雪不在阿嬤的信念裡,而在第二個解釋下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雪在阿嬤的信念裡。因此如果把「雪」等值替換成「snow」,在第一種解釋下等值替換不會影響阿嬤的信念內容,替換會成功;在第二種解釋下因為等值替換會改變阿嬤的信念內容,所以替換會失敗。
((∃x)[Sx∧(∀y)(Sy→x=y)∧我的阿嬤認為Wx])
(2)我的阿嬤認為,存在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是雪,而且這個東西是白的。
(我的阿嬤認為(∃x)[Sx∧(∀y)(Sy→x=y)]∧Wx)
小安萍寒假時帶阿嬤去新年快餓國賞雪,借住簍雷家。因為小安萍餓語很爛費了千辛萬苦才見到簍雷,這時正巧下雪了,第一次看到雪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樣子的阿嬤很感動,於是她忍不住讚嘆說:「雪是白的。」以上就是間接脈絡中的語句在羅素的確定描述詞的第一種解釋下等值替換會成功小劇場鏘鏘鏘。
簍雷聽不太懂國語只好問我:「阿嬤認為什麼是白的啊?」
「噢阿嬤認為snow是白的啦。」
布袋戲的劇本都只有大綱,細節要靠主演自己補,有時候還會有突發狀況。
(野臺戲)
主演:戰況直直落,大家決定請素還真來幫忙。
後台:啊啊啊素還真的偶不見了不見了啊啊啊!!
主演:不巧地素還真不在家,大家只好另外想辦法。
Q:下雨時天花板漏水要拜什麼神?A:面桶拿來神。賭爛的事:
via朱家瑄的飲料杯封膜
簍雷:欸,施不全明天會不會去那裏?平常如果我們要讓溝通能很好地傳達訊息,我們會選擇說實話、說跟這個話題有關的東西、盡量把話講得清楚易懂等等這些溝通原則;但在剛剛那個例子裡,小隨得說反話才能向簍雷傳達正確的訊息,而且小隨知道簍雷的這個個性,但小隨卻故意不說反話的行為算不算違反和溝通原則?換句話說,不同的情境裡溝通原則也會不一樣嗎?(嘛,如果小隨不知道簍雷有這種個性,那麼我會說小隨要遵循的溝通原則是我們平常使用的原則)
小隨:他會去啦。
(簍雷走了,阿便把小隨拉到一邊)
阿便:靠,妳幹嘛跟他說實話啊,這樣他明天就不會去那裡,施大人就抓不到他了。
小隨:安啦,那傢伙的個性就是你跟他說P是真的,他就會相信P是假的。
(隔天發生的事證明小隨是對的)
A:S知道P,若且唯若,P是有理據的真信念,而且S相信P是基於為真的理由。在Gettier的例子裡,小隨相信我的同事有福特是因為「阿便有福特」這個為假的信念,不符合修改後的定義,不能算知識。
阿便沒有福特車,但小隨常常看到他的同事阿便開著福特車跑來跑去、小隨知道阿便有駕照、阿便跟小隨說他有一台福特…於是小隨產生了這個信念:
小隨相信我的同事有福特是基於為真的1,但小隨對2還是沒有知識。1.我有個同事開著福特車跑來跑去、有駕照、他說他有一台福特…於是小隨推論出
2.我的同事有福特
事實上,阿便沒有福特,簍雷的確有福特。小隨相信阿便有福特,也相信簍雷有福特,而且小隨有好理由相信這兩件事。阿便和簍雷都是小隨的同事,小隨產生了這個信念:我猜大部分人會覺得在這個情況下小隨對「我的同事有福特」這件事有知識,但是根據修改後的定義,小隨對這件事沒有知識,因為小隨相信這件事是因為,他相信阿便有福特也相信簍雷有福特,但事實上阿便沒有福特。
我的同事有福特
(這裡用的和Gettier提供的例子不太一樣,但意思差不多)根據知識的傳統分析,小隨對1沒有知識,因為1為假,小隨對2有知識,因為對小隨來說2是有理據的真信念。然而大部份人通常不會覺得小隨對2有知識,知識的傳統分析有麻煩了。
小隨常常看到他的同事阿便開著福特車跑來跑去、小隨知道阿便有駕照、阿便跟小隨說他有一台福特…於是小隨產生了這個信念:
1.阿便有福特車根據1,小隨推論出
2.我的同事有福特車然而事實上,阿便沒有福特車,有福特的是另一個名叫簍雷的同事。
R1.我們可以有好理由去相信假的信念。(R1不是指S明明知道P為假還到處找理由讓自己相信P,而是指就算有好理由也不保證信念為真,此外,就算我們有好理由相信假的信念,根據傳統分析假的信念也不會變成知識。)
R2.對任何命題P而言,如果S有好理由相信P,而且P蘊含Q,而且S從P推論出Q,並接受Q為推論結果的話,那麼S也有好理由相信Q。
R3:在兩個差不多的情下如果有相同的證據,那麼這些證據提供的理由會一樣好(或不好)。如果我們拒絕R1或R2其中一個,並接受R3, 那麼不僅在Gettier的反例下小隨對2沒有知識,根據R3,在另一個跟Gettier的反例差不多但阿便真的有一台福特車的例子裡,小隨對2也沒有知識。
我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但我不相信這故事是真的。但事實上這些不是真的反例。針對第一個情況,那個人是對故事的內容是什麼有知識,而不是對故事裡講的事有知識。針對第二個情況,那種說法只是語言上的修飾,表示那個人不僅僅只是相信自己的名字是「安萍」這件事,而是確信這件事一定是真的。
我不是相信自己的名字是「安萍」,我是真的知道自己的名字是「安萍」。
演化論是目前為止對生物為什麼會長成現在這個樣子的最佳說明。而非
「今夜的天空很希臘」的詮釋是天空很藍。
「紳士」在島上的詮釋是變態。
演化論是目前為止對生物為什麼會長成現在這個樣子的最佳詮釋。畢竟,生物為什麼會長成現在這個樣子不是字的意義的問題;而當我問老師「今夜的天空很希臘」是什麼,通常我是請老師解釋這句話到底在講什麼,而非央求老師說明為什麼今天的天空是藍色的;我可以從島民那裡得到「紳士」的意思之所以是變態的說明,但說明語源和解釋字詞的意思是兩回事。
「今夜的天空很希臘」的說明是天空很藍。
「紳士」在島上的說明是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