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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2009

唯物論和唯心論

唯物論(materialism)的主張是,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是由佔空間的、具體的物質組成,因此唯物論者不會主張有靈魂這種不佔空間的東西存在。

而通常主張物理論(世界上的所有現象都可以用科學解釋)的人也會是唯物論者。

另外有一派主張是唯心論(idealism),認為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是依賴心靈而存在。如果一顆樹在森林裡倒下了,而且它倒下的時候方圓百里內都沒有任何生物,那麼這棵樹倒下的時候會有聲音嗎?唯心論者會說,因為沒有任何具有心靈的東西感覺到聲波,所以沒有聲音。

12.06.2009

顏色

形上學讀書會,這次的章節是顏色。哲學家都同意世界上存在顏色,但顏色性質到底在哪裡勒?當我們說x是某個顏色的時候,我們到底在說什麼?為了討論方便我們舉個例子:當我們說蘋果是紅色的時候,我們到底在說什麼?

課本裡提到四種主張,分別是顏色客觀論(objectivism)、顏色主觀論(subjectivism)、顏色幻覺論(color-property illusionism)和我不知道怎麼翻譯的independent ambiguism,暫且叫它獨立歧義論好了…

客觀論者說,紅色的性質存在於外在世界的物體上,當我們說蘋果是紅色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蘋果有紅色的性質(而我們視覺經驗中的紅色,只是經驗到紅色的感覺,只是感覺,而不是真正的紅色的性質)。

主觀論者說,紅色的性質是指經驗到紅色的感覺,當我們說蘋果是紅色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蘋果讓我有經驗到紅色的感覺(而不是蘋果本身有紅色的性質)。

幻覺論者說,只有蘋果看起來是紅色的這個性質,不能再從這個性質裡分析出紅色的這個性質,紅色的這個性質不存在。當我們說蘋果是紅色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如果一個視力正常的人在正常的情況下看到蘋果,這個人會有蘋果看起來是紅色的的視覺經驗。

獨立歧義論者說,就像「馬路」至少有兩個意思(一個是紅色長長有一堆腳的被踢一下就會捲起來的小蟲,一個是指跟交通有關的東西)一樣,紅色的性質也是歧義的:1.物體上面有紅色性質,2.感覺經驗也可以有紅色性質,3.波長620~740nm的光也有紅色性質;而且每個性質都可以在另外兩個性質不存在的行況下仍然存在,例如,一顆紅蘋果放在桌上,就算沒有光線照射也沒有人看見那顆蘋果,那顆蘋果仍然有紅色的性質。當我們說蘋果是紅色的時候,我們的意思可能是,蘋果本身有紅色的性質,或蘋果讓我有紅色的視覺經驗,或蘋果表面反射了波長620~740nm的光讓我有紅色的視覺經驗。

課本裡提到了對客觀論和主觀論的反駁,我一直覺得它提到的對主觀論的反駁(其實也不算反駁,只是主張主觀論和唯物論不能同時為真)很蠢:
  1. 唯物論是對的(前提)
  2. 有關顏色的經驗都是大腦狀態(根據1)
  3. 但是顏色的經驗絕對不是大腦狀態,因為當我看見綠色樹葉的時候,我的大腦上並不會出現綠色(事實)
  4. 顏色經驗不是大腦狀態(根據3)
  5. 唯物論是錯的(根據1、2)
拜託,到底有誰會把唯物論的顏色經驗都是大腦狀態的說法照字面上解釋成,我有看到長頸鹿的視覺經驗,若且唯若,我的大腦會出現黃色和黑色(唔,或許這些顏色還會排成一隻長頸鹿的樣子)啊?

11.27.2009

真理絕對論

說真理是相對的,意思是,一個命題對某些人來說為真,對另外某些人來說為假。說真理是絕對的,意思是,真相只有一個,命題要嘛為真要嘛為假,它的真假值不會因為人的立場而改變。(至於一個命題要符合哪些條件才算為真,則是另一個哲學上爭論不休的問題了)

乍看之下真理相對論似乎比較和善,因為它可以支持文化多元性,真理絕對論則像個不知道尊重別人的莽夫,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有些人可能對真理相對論和絕對論有錯誤的理解,於是支持相對論唾棄絕對論。事實上,真理絕對論僅僅主張真相只有一個(如果張三說太陽每天從東邊升起,李四說太陽每天從西邊升起,難道我們要說,根據真理相對論,張三和李四的說法都是對的嗎?),然而它並不是鼓勵我們去壓迫其他人要相信什麼信念的主張。

A文化認為吃拉麵發出聲音是禮貌的,B文化認為吃拉麵發出聲音是不禮貌的。真理相對論者會說,兩個文化的說法都是對的,「吃拉麵時發出聲音是禮貌的」這個命題相對於A文化而言為真,相對於B文化而言為假。那麼真理絕對論者會怎麼說呢?A文化和B文化之間一定有個文化的觀點是錯的嗎?

並不是。真理絕對論也可以支持文化多樣性的。

真理絕對論者可能會說,「吃拉麵時發出聲音是禮貌的」這個語句要放在脈絡下來看才有真假值,才會是個命題。就像「我肚子餓」這樣的語句,光看這句話我們不知道語句裡的「我」到底是指誰,更遑論判斷這個語句為不為真了,所以這樣的語句不會是個命題。

所以「吃拉麵時發出聲音是禮貌的」這個語句放在兩個文化的脈絡下來看會產生這兩個命題:
A文化認為吃拉麵時發出聲音是禮貌的、B文化認為吃拉麵時發出聲音是不禮貌的。這兩個命題可以同時為真而不導致矛盾。

我想真理絕對論者在這裡要說清楚的是,哪些語句得在脈絡下看才會有真假值,以及為什麼它們得在脈絡下看才會有真假值,以免類似問題出現時就一律用「阿這個要放在脈絡下看啦」敷衍過去。我猜大概會是用到代名詞的語句,和審美觀、偏好有關的語句,以及某些和感官經驗、倫理價值有關的語句。

用到代名詞的語句不放在脈絡下看,就不知道到代名詞在指誰。一個東西或一幅畫漂不漂亮沒有客觀標準,端賴看畫或看東西的人的判斷。有人喝酸梅湯說好喝,有人說太酸了;有人坐雲霄飛車嚇得半死,有人卻笑得很爽;色盲的人看到的世界和其他人不太一樣。感官經驗是屬於個人的感覺,別人沒辦法知道你喝酸梅湯時感覺到的感覺,你也沒辦法知道別人的,所以在某些和感官經驗有關的命題上,我們並沒有一個好的判準說,酸梅湯一定沒有很酸、雲霄飛車一定非常恐怖、消防車看起來一定是紅色。倫理價值我就不確定真理絕對論會有什麼理由了。

11.16.2009

類型和個例

形上學的讀書會提到,類型(type)和個例(token)是形上學會用到的區分。一個類型可以有很多個例,類型是抽象的,個例則是具體的,例如世界上有「筆」這種類型的東西,而在你鉛筆盒裡的這枝紅筆、這枝藍筆、那枝鉛筆、另一隻藍筆都是這個類型的具體的個例。

類型和個例可以用在語句上,例如:

a.雪是白的
b.雪是白的
c.巴拉巴拉

a和b和c是不同的語句,因為它們三個都佔據了不同的時空;但a和b同樣都是「雪是白的」這類型的語句,c則是另一個屬於「巴拉巴拉」類型的語句。

類型和個例也可以用在動作上,例如:

d.西元2009年11月25日下午九點整,安萍按了一下鍵盤上的Enter
e.西元2009年11月25日下午九點零一分,安萍按了一下鍵盤上的Enter
f.西元2009年10月我忘記是哪天,安萍騎腳踏車不慎撞上路燈*1

d和e和f是三個在不同時間發生的三個動作;但d和e同樣都是「按一下鍵盤上的Enter」這類型的動作,f則是「騎腳踏車撞路燈」這類型的動作。


*1:技術不好就不要冒險學別人在下雨天撐傘騎腳踏車,尤其是遇上很斜的下坡…


相關文章:類別(type)與個別(token) - 哲與思

10.03.2009

獨我論(solipsism)

想像一下這個可能的情況:

某天我晚上睡覺睡到一半,邪惡的科學家偷偷摸進我家把我的頭剖開,取出我的大腦泡在一個充滿營養液的桶子裡,並且接上許多大大小小的電線。隔天早上,這個閒閒沒事幹的科學家利用這些電線發出電流刺激我的腦,讓我從睡夢中醒來,並且讓我覺得我要去洗臉刷牙吃早餐準備上課,然而,事實上我只剩下一顆任人擺佈的大腦,根本沒辦法洗臉刷牙吃早餐去上課。

或者想像駭客任務的劇情:

尼歐以為自己是個電腦駭客,並且坐在桌子前打電腦,然而,事實上他的身體被泡在奇怪的水槽裡而且插滿管子,他感覺到的只是電腦虛構出來的世界。

這些例子告訴我們,外在世界和我察覺到的世界可能會不一樣。既然外在世界和我察覺到的世界可能不一樣,或許我們可以進一步猜測,外在世界會不會根本不存在,存在的只有我的心靈,而我感覺到的一切全部都是我的心靈創造出來的?

我的心靈是世界上唯一存在的東西,這種看法就被稱為獨我論或唯我論。


有人提出對獨我論的反駁:
我的心靈創造了提出相對論的愛因斯坦,然而我並不清楚相對論在講什麼,怎麼會有我的心靈知道相對論而我卻不知道的情況發生呢?
我猜獨我論者可以這樣回答:愛因斯坦可能根本不知道相對論是什麼,但是你的心靈把愛因斯坦創造得像他真的知道相對論是怎麼回事一樣。

懷疑論者則會質疑,獨我論者的宣稱太強了,我應該保險一點地說,我沒辦法確定外在世界到底存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