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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011

數學歸納法

數學歸納法(proof by induction)是集合論裡的定理(theorem)。這個定理用在語句邏輯上大概是這個樣子:
想證明某一類型的合法語句都具有某個性質P,就得先為該類型的語句們用自然數排序(例如句子裡面沒有連接詞的語句們的排序是0,有一個連接詞的語句們的排序是1之類的),然後就可以用數學歸納法了。

先證明排序中最小的語句們(例如,如果是用語句的連接詞數量來排序,那麼最小的排序是0;如果是用推論的長度來排序,那麼最小的排序是1)有性質P(base case),然後假設排序n的語句們有性質P(inductive hypothesis),再利用假設證明排序為n+1的語句們也有性質P(inductive case)。這樣就能得到我們想要的結論:任何排序的語句都有性質P。
有三種使用數學歸納法的方式,弱歸納法(weak induction)、強歸納法(strong induction)和良序歸納法(well-ordering induction)。但是我不清楚良序歸納法是什麼就不寫了。

弱歸納法
  • Base Case:證明最小的排序有性質P。
  • Inductive Hypothesis:假設排序為n的語句有性質P。
  • Inductive Case:用IH證明排序為n+1的語句有性質P。
    得證任何排序的語句都有性質P。
強歸納法
  • Base Case:證明最小的排序有性質P。
  • Inductive Hypothesis:假設排序小於n的語句都有性質P。
  • Inductive Case:用IH證明排序為n的語句有性質P。
    得證任何排序的語句都有性質P。(強歸納法的範例可以在這篇文章裡找到)

數學歸納法的部分我沒有讀得很清楚,所以這篇不是寫得很好。Kiki有在講義附上參考書目(Causey R. (2001), Logic, Sets, and Recursion.),有興趣的人可以找來看看。

參考資料:中正哲學所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進階邏輯Kiki的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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