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本裡提到四種主張,分別是顏色客觀論(objectivism)、顏色主觀論(subjectivism)、顏色幻覺論(color-property illusionism)和我不知道怎麼翻譯的independent ambiguism,暫且叫它獨立歧義論好了…
客觀論者說,紅色的性質存在於外在世界的物體上,當我們說蘋果是紅色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蘋果有紅色的性質(而我們視覺經驗中的紅色,只是經驗到紅色的感覺,只是感覺,而不是真正的紅色的性質)。
主觀論者說,紅色的性質是指經驗到紅色的感覺,當我們說蘋果是紅色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蘋果讓我有經驗到紅色的感覺(而不是蘋果本身有紅色的性質)。
幻覺論者說,只有蘋果看起來是紅色的這個性質,不能再從這個性質裡分析出紅色的這個性質,紅色的這個性質不存在。當我們說蘋果是紅色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如果一個視力正常的人在正常的情況下看到蘋果,這個人會有蘋果看起來是紅色的的視覺經驗。
獨立歧義論者說,就像「馬路」至少有兩個意思(一個是紅色長長有一堆腳的被踢一下就會捲起來的小蟲,一個是指跟交通有關的東西)一樣,紅色的性質也是歧義的:1.物體上面有紅色性質,2.感覺經驗也可以有紅色性質,3.波長620~740nm的光也有紅色性質;而且每個性質都可以在另外兩個性質不存在的行況下仍然存在,例如,一顆紅蘋果放在桌上,就算沒有光線照射也沒有人看見那顆蘋果,那顆蘋果仍然有紅色的性質。當我們說蘋果是紅色的時候,我們的意思可能是,蘋果本身有紅色的性質,或蘋果讓我有紅色的視覺經驗,或蘋果表面反射了波長620~740nm的光讓我有紅色的視覺經驗。
課本裡提到了對客觀論和主觀論的反駁,我一直覺得它提到的對主觀論的反駁(其實也不算反駁,只是主張主觀論和唯物論不能同時為真)很蠢:
- 唯物論是對的(前提)
- 有關顏色的經驗都是大腦狀態(根據1)
- 但是顏色的經驗絕對不是大腦狀態,因為當我看見綠色樹葉的時候,我的大腦上並不會出現綠色(事實)
- 顏色經驗不是大腦狀態(根據3)
- 唯物論是錯的(根據1、2)
這個論證的目的,應該是要突顯「經驗感質」(qualia)和「大腦狀態」之間的差異。
ReplyDeleteJackson, F. (1982). Epiphenomenal qualia, 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32(127), 127-136
這篇文章的論證可能比較沒那麼白痴。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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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讀太多課外讀物了。 orz
我讀了心靈哲學後才比較了解這個論證在幹嘛,不過一直忘了改這篇文章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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