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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2009

成績計算、最後通牒、賽局

這學期我修了一堂網際網路導論的網路課程,其中有以課堂討論發文篇數、登入次數、學習時數的多寡來計算成績。老師對這三個項目都設定了及格門檻,過了門檻以後,以發文篇數、登入次數、學習時數最高者為滿分,其他人依比例計算。

大家通贏的策略是,每個人約定好當數字到達某個高度後就不要再讓它增加,這樣大家都至少能接近一百分。但當大家已經這樣約定好後,如果有人故意超出這個數字,他就可以獨佔一百分,讓其他遵守約定的人當冤大頭;思及此,結果是沒有人願意遵守規定,大家都拼命增加自己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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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查了些資料,最後通牒是經濟學家發明的遊戲。A與B要分一筆錢,A有選擇要分給 B多少的權力,B有選擇接受或拒絕此分配的權力。B接受的話就照A的決定分這筆錢;B拒絕的話兩人一毛錢都拿不到。 經濟學家認為理性的作法是A要讓自己分到越多錢越好,而不論A決定怎麼分這筆錢,B都應該要接受,不然什麼好處都撈不到;然而出乎經濟學家的意料,A通常會傾向平分這筆錢,而且當A的分法太不公平的時候B通常會拒絕。 這個實驗的結果不受這筆錢的數目、參與者的年齡、教育程度、計算能力與背景文化影響。

我的意見:
1.如果B永遠接受任何A提出的分配,那麼A就可以軟土深掘,在所有的分配裡都選擇把幾乎所有的錢都分給自己。然而
2.B若採取如果你分給我的錢太少,林北就拒絕讓你一毛也拿不到的策略應付A,這時A為了讓自己的損失不那麼嚴重,必須做出較公平的分配。
所以讓經濟學家感到驚訝的事情,其實是很正常的行為。

6.22 update:
上面的解釋只在A與B重複玩最後通牒遊戲才會有用。畢竟要用拒絕來懲罰A的不公平時,如果只玩一局,拒絕就是一毛錢也拿不到,對方也來不及從懲罰中學習到分給B多一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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